周六上午,律师转来一份十七问采访提纲。
发件人是财经周刊记者许晨,署名、单位、固定电话和以往报道都能核验。他没有假装认识我,也没有拿“独家内幕”交换见面,只在邮件开头写明:希望采访被市场称作“曾大盆”的交易者,若不愿确认身份,可以由律师代转书面回复。
前十六个问题都在问过去。
如何看待连续跌停,是否后悔高位卖出,石志辉关于“收割”的指责是否成立,冒名账号有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个人交易与公众影响之间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最后一个问题只有一行。
“截至目前,您是否仍持有宇宙发展和宇宙通信?”
宋晓燕把纸放到我面前:“这就是最值钱的答案。”
无论回答持有还是清仓,都会变成下一交易日的标题。
不回答,也会被解读。
我以前处理这类问题只有两个办法:沉默,或者让律师说不便评论。前者给猜测留下无限空间,后者听起来像默认。可如果为了纠正猜测披露具体股数,市场又会把我的下一步当成交易信号。
“你想接受吗?”她问。
“不做当面采访,只书面回复。”
“最后一问呢?”
“不回答仓位。”
“那前面为什么要答?”
我翻到石志辉那段视频的文字稿。
他把高位卖出解释成蓄意收割,我可以不要求他删除,却不代表只能沉默。交易规则、信息来源和责任边界都可以说清;不能说的是未依法公开的个人账户指令,更不能借采访影响剩余股票价格。
我让律师先核验记者身份,再约定三个条件。
全文仅使用书面问答,不录入家庭住址、账户号码和亲属信息;涉及历史成交的内容,以已经公开的席位数据和我方自愿提供的区间口径为限;稿件发布前只做事实核对,不要求记者接受我的观点。
许晨半小时后回复同意。
他又补了一句:“不回答当前仓位可以,但文章会如实写明拒绝回答。”
“可以。”我说。
第一问:三个跌停期间为什么没有护盘?
我写下:任何个人都不应向市场承诺护盘。我的账户没有承担维持价格的义务,也不会为证明身份实施买入。前三个跌停日,我提交过真实卖出委托,但因流动性不足未成交。
律师抬头:“卖出委托要写吗?”
“写事实,不写数量、时间和券商。”
这句话会让很多人失望。
它证明冒名账号所谓十亿元救场是假的,也承认我当时想减仓。可只有把真实方向讲清,未来再出现“本人托底”,才不会有人拿我的沉默替假话背书。
第二问:是否在高位卖出?
我回答:是。八月底按事前风险计划减持大部分仓位,成交发生在公开市场,没有向任何人承诺接盘、保本或收益。卖方获利并不自动证明交易违法,买方亏损也不应被轻视,两者需要依靠真实信息和交易规则同时讨论。
第三问:是否认为普通投资者的损失与自己无关?
我删改了三遍。
最后写成:我不对陌生人的自主订单承担收益保证,也不能替他们作买卖决定;但有人冒用我的外号发布虚假指令,我愿意配合固定证据和追查。责任不能凭同情扩大,能做的帮助也不应因为没有法定义务而省略。
宋晓燕看完:“像律师写的。”
“哪里不像我?”
“太整齐。”
我把最后一句改掉。
原本是“投资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改成:“如果一条消息的可信度只来自一个头像、外号或所谓席位截图,那就先假定它不可信。”
这确实更像我会说的话。
写到第七问,许晨问我如何评价石志辉。
我没有评价他本人。
我只写:他有权根据公开材料批评我的交易,涉及伪造、隐私和现实威胁的部分应另行处理。观点尖锐不等于侵权,流量高也不等于事实成立。
第十问是资产规模。
记者列出外界从五十亿到两百亿的六种猜测,问哪个更接近事实。
我拒绝提供总额。
不是怕别人知道我有钱,而是家庭资产包含银行隔离资金、证券现金和持仓市值,任意拆出一个未经审计的时点数字,都可能被包装成实力证明。更何况资产规模从来不能替交易观点增加正确性。
“可你以前公开过百万实盘。”宋晓燕说。
“那时候公开是验证路径,现在继续公开会制造跟随。”
“所以不是永远不透明?”
“是账户规模变化以后,透明的外部后果变了。”
同一种行为,在一百万元账户和几十亿元账户上,影响不同。过去的记录不能自动授权未来的披露。
第十六问,记者问我是否还会参与二级市场。
我回答会,但频率会降低,仓位会受家庭风险上限约束。不会因为一次回撤宣布退出,也不会把过去的成功当作以后重仓的理由。
最后一问,我只写一句:“不披露当前持仓及未执行交易计划,请勿将拒绝回答解读为买卖信号。”
十七问答完,正文三千多字。
律师删掉了两处可能确认自然人身份的表达,又将“平台认定假账号”改成“平台已对相关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前者超出了现有回执,后者有证据支持。
许晨收到回复后,没有立刻发稿。
他打来电话,只同律师沟通,问能否追加一个问题:“有人认为,不公开仓位就是利用信息差,您怎么看?”
律师把问题复述给我。
我回答:“个人投资者没有持续公开证券账户的法定义务。应当披露的信息,由法律和身份决定;不能因为市场好奇,就把隐私变成公共财产。与此同时,不公开的人也不该暗示自己会在某个价位行动。”
这段回复同样写入邮件,不做口头扩展。
下午四点,记者把事实核对稿发来。
标题暂定为《三个跌停后,“曾大盆”首次回应:不存在个人托底》。
标题没有写我割韭菜,也没有写我仍在车上。
可副标题里有一句:“他承认曾提交卖单。”
律师担心这句话引发新一轮抛压,建议要求删掉。
我没有同意。
“既然回答了,就不能因为标题难看又藏起来。”
“你还有五亿多仓位。”律师说。
“所以更不能一边说澄清,一边只允许对价格有利的事实出现。”
我们只要求记者把“跌停时曾提交卖单”写完整,避免读者误以为委托已经成交。许晨接受修改。
晚饭前,事实核对完成。
文章计划周日晚发布,给平台和被提及的石志辉留出回应时间。记者也向他发送采访请求,没有让我的说法成为唯一版本。
我有些意外。
“你怕他又说难听话?”宋晓燕问。
“怕。”
“那还让记者问?”
“报道不是我的声明栏。”
若只允许对我有利的人发言,这篇文章再克制,也会变成另一种包装。
周日下午,石志辉回复记者。他坚持认为大资金高位减持对后续下跌负有道德责任,同时承认无法证明我经营冒名账号,也无法取得我的真实账户数据。
两个观点都被写进文章。
晚上八点,稿件上线。
最先传播的不是“高位减持”,也不是“道德责任”,而是那句“不存在个人托底”。
律师监测到,多个冒名账号开始删除过去承诺护盘的内容。此前那名姓周的投资者通过事务所发来一句话:“如果我七月份先看到这句话,可能不会买那么多。”
我看了很久,只让律师回复:“请继续保留原始证据。”
我不能承诺一句澄清能改变他的过去。
至少从今晚开始,任何人再以我的名义说“我会托底”,都要面对一份时间明确、来源可核验的公开否认。
反转也很快出现。
文章发布两小时后,有人截出“跌停期间提交卖单”八个字,配上石志辉的视频标题,指责我一边说不操纵市场,一边排队抛售。
截图片段没有伪造。
只是删掉了“未成交”和前后三天流动性消失的背景。
律师问要不要再次解释。
“不追着每张截图跑。”
完整文章仍在,书面原件有时间戳,读者若只愿看八个字,再发十份声明也没有用。
宋晓燕把手机扣在桌上:“这就是你说的承担?”
“对。回答真实问题,也承担真实答案不一定有利。”
“心情呢?”
“没有昨天平静。”
“后悔接受采访?”
我认真想了一会儿。
“不后悔。但以后不能每次有人骂就回应。只有事实边界需要建立时才说。”
她拿出一张空纸,写下三种对外内容。
冒名与诈骗,及时否认。
家庭隐私与威胁,依法处理。
交易评价与价格猜测,不逐条争辩。
这比一篇采访更重要。
它让以后面对公众不再依赖当时心情,也不需要等事件爆炸后才决定说什么。
周日晚没有交易。
账户仍按周五收盘价记录,资产没有变化。
我没有因为文章可能影响周一开盘而提前挂单,也没有联系任何人测试市场反应。采访回答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不是为剩余持仓服务的舆论工具。
睡前,许晨发来最终阅读数据。
文章热度远低于石志辉的视频。
完整、克制、带条件的答案,总是没有一句“割韭菜”传播得快。
我反而放心。
这份采访的目的不是赢一场流量。
是让将来某个准备相信假账号的人,搜索“曾大盆托底”时,能先看到一句明确的否认。
至于他最后信不信,不再由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