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给我。”
沈清辞点了接收,发现没收到消息提醒到。
“哦,发过去了。”
沈晨曦连忙转发过去。
沈清辞点开,是一个定位。
“走吧。”
沈清辞把手机放进挎在腰间的包里,走到落地窗前,推开玻璃门。
夜风涌进来,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那双沉静如水的眼睛。
“去哪里?姐你要出去?”
沈晨曦从沙发上站起来。
“当然是去救你那倒霉二哥,也不知道是被什么妖魔鬼怪缠上了。去晚了,小命都没了。”
小白从猫爬架上站起来,弓起背脊伸了一个懒腰。
“什么?这么严重?那我也去。”
沈晨曦惊叫出声,没想到自己二哥遇到的是这种麻烦。
不过也是,也只有这种跟灵异沾边的事,她姐才愿意主动出手吧。
不然以她那别来沾边的性格,怕是问都不会问一句。
“你一个凡人去干嘛,去送人头吗?老实待着吧。”
小白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我……那我让司机开车送你们去。”
沈晨曦想说多个人多个助力,转念一想自己确实是什么也不会,帮忙的话实在说不出口。
甚至连开车送人的话都说不出口。
毕竟他才刚成年,还没有驾照。
这一刻,沈晨曦认清自己是废物的事实。
“多此一举。”
小白说完,轻飘飘跳到沈清辞肩膀上。
沈清辞跳上阳台护栏,一跃而下。
“姐。”
沈晨曦吓了一跳,一个箭步冲到阳台边往下看。
沈清辞已经稳稳落在花园的草地上,黑衣黑裤几乎融进夜色里,只有那张苍白的脸和肩上小白的红眼睛在月光下格外醒目。
她左右转头辨别了一下方向,以不似常人的速度往前方掠去,夜风吹起她的头发,簪子上的靛蓝色玉珠闪了一下。
月光下那道黑色的影子轻巧地翻过围墙,消失在路灯照不到的黑暗里。
沈晨曦趴在栏杆上望着夜空看了很久,直到一阵冷风吹到身上,冻得他一个激灵,才转身进屋。
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心里涌起一阵无力。
视线无意间落地沙发上的黄色符纸上。
抬脚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根本看不懂。
倒是跟电视剧里的符纸很像。
也不是很难的样子,要是他学会了,是不是就能帮到他姐了。
越想越觉得可行,于是沈晨曦揣着两张符退出了房间。
此时一楼卧室里,沈怀瑾望着空无一人的夜是久久不能回神。
他本来是在落地窗前吹风喝咖啡,刚端起咖啡杯,就见一个黑影从天而降。
待看清是那个黑影是谁时,吓得手猛地收紧,咖啡杯差点脱手。
那可是三楼。
不等他反应,那道黑色的身影几个闪身就已经消失在夜色里。
今天已经听家人说过,这个妹妹的不凡之处。
这远没有亲眼所见来的震撼,这跟会飞有什么区别。
那她所说的沈家危机都是真的?
那他的腿……
平日里处变不惊,被商界统称为“笑面虎”的沈怀瑾,微微颤抖的将撒掉一半的咖啡放到桌子上。
听到下楼的脚步声,沈怀瑾操控着轮椅出去。
就看到打算去大厅等沈清辞回家的沈晨曦。
“大哥,你怎么还没睡?”
沈晨曦走过去,目光落在他哥的腿上,正准备移开,就看到沈怀瑾得咖啡打湿的睡裤。
浅色的布料上一片褐色,很是显眼。
“大哥你又大晚上喝咖啡?要我帮忙吗?”
“不用。”沈怀瑾的腿已经废了三年,这三年他早已学会了自理。
“哦。那大哥有什么事吗?”
沈晨曦自然的走到轮椅后面。
“小辞她……这大晚上的,她干什么去了?”
“大哥你也看到呢?姐说二哥有危险,去救二哥了。”
沈晨曦推着轮椅往客厅走。
“沐尘?他不是去剧组拍戏了吗?他出什么事了,小辞怎么知道?”
沈怀瑾的眉头微微皱起,像极了沈明峰。
“我姐她能掐会算,无所不知。当时我被那个臭道士掳走,还不是她找到我的。”
沈晨曦眼里是满满的崇拜。
沈怀瑾点点头,确实不能以看常人的眼睛去看这个神秘的妹妹。
“就她一个人?会不会有危险?她这才回来不是救这个就是救那个的。”
想到这些,沈怀瑾的心里涌上一股说不上来的滋味。
好像他们一家都是她的累赘,不光没有养她一天,反过来还要让她救命。
这恰恰戳到了沈晨曦的痛处,心里再次涌出深深的无力感。
“是啊,怪不得她哪怕早就知道我们是她的亲人,也不回来,谁会跟沾染一堆麻烦的人当亲人。”
客厅一下陷入寂静,墙上时钟的滴答声变得格外清晰,一下一下。
摸了摸口袋里的符纸,沈晨曦更加坚定了学习的决心。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在沈清辞看过无数次导航,用了好几张传送符之后,终于找到了地方。
“该说不说他们运气是真好,这么偏僻的阴宅都能被他们找到。”
小白站在沈清辞肩膀上,昂头看向面前历尽风霜的宅子。
青砖灰瓦,飞檐翘角,典型的古式建筑。
寂静的听不到任何声音。
静静地屹立在黑暗里,褐色斑驳的大门,仿佛深渊巨口。
沈清辞走上台阶,抬手推门,没推开。
紧接着推门的手泛起一束柔和的光芒,围绕在周围的阴气,逃似的散开。
手轻轻一推,沉重的大门嘎吱一声就开了。
院里漆黑一片,丝毫不影响沈清辞的视觉。
她能看清每一块青石板上的裂纹,每一根梁柱上剥落的漆皮,每一扇窗棂后凝固的黑暗。
还有散落在各处的拍摄道具,与这古老的宅子格格不入。
摄像机歪倒在墙角,三脚架折了两条腿,轨道上的滑轮七零八落,反光板碎成了几片,上面蒙着一层灰。
地面上散落着剧本,纸页被风吹得哗哗响,翻到某一页停住了。标题上原本的《冥婚》两个字被人划掉,旁边添上了鲜红的《血嫁》二字。
沈清辞弯腰捡起其中一部分。
那红色不是普通的墨水,散发着淡淡的,甜腻的血腥气。
笔迹是用毛笔写的,很漂亮的绢花小楷,掩盖了原本黑色印刷的内容。
沈清辞随手翻了翻。
页脚最后一页写着:“新娘等了三百年,终于再次等到了她的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