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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自制王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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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帕拉迪岛成王的日子

作者:杨万策 | 分类:诸天无限 | 字数:65.5万字

第200章 自制王座(三)

书名:在帕拉迪岛成王的日子 作者:杨万策 字数:4.1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4 05:13:21

835年1月15日,男孩出生了。

父母为他取名为“普莱”,全名“普莱·坦达”。

这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像其他孩子一样,他过着平凡而又无忧无虑的童年。

拾柴、打水、捉虫子、割草……一件件小事组合成日常生活。

他在农事上显得格外感兴趣,学东西很快。

相比于只知道倒腾东西卖钱的哥哥,父亲更喜欢他,经常手把手带着他播种、认识作物。

四岁那年,玩伴们跑来告诉他,附近那个最大的农庄中住进去了人。

排场很大,正在招募女佣和仆人,而且有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姑娘,头发就像是田间麦浪一般。

他心生好奇,跟着玩伴们去到农庄外围,看到了那个正在用干草叉堆卷牧草的女孩。

孩子们大叫着,想要引起女孩的注意力。

但是女孩很怕生,只是看了两眼这边,擦了擦头上的汗,便继续干活了,好像很害怕接近农庄边缘。

有的玩伴捡起石子想要丢过去,但被男孩阻止了。

在看到女孩的第一眼,他便想起了一些东西。

那是上辈子的记忆。

他叫洛伦,一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考上了一所二本大学,学了他一直感兴趣的农学,考上本校研究生。

但是在一次熬夜肝组会ppt时,过劳猝死,转生到了这个世界。

前四年正常生活,而就在刚刚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洛伦是他,普莱·坦达也是他。

既然离奇地活出了第二世,因此他决定这辈子好好活下去,把家里的地种好,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玩伴们惊讶于他的阻止,纷纷不满地声讨他。

他摇摇头,告诉玩伴们,扔石头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情,他们不应该欺负一个女孩。

玩伴们虽然还是有点不乐意,但没人愿意承认自己不是男子汉,于是纷纷把石子丢下,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接下来的几年,男孩有目的性地收集了一些信息。

他留意了耕作方法与作物种类。

主流种植方式是三圃制,有重犁。

四个农庄共用两头牛,会从周边牧场借用。

农具基本是铁质,主粮是黑麦、小麦与燕麦,也有一些大麦用于酿酒,蔬菜则是卷心菜、洋葱、鹰嘴豆和豌豆。

他得知自己一家,以及玩伴们的家庭都是佃农,为此地领主种地过活。

这里是“雷斯领”,自然属于“雷斯领主”所有。

不过这位领主不是爵士,只是一位地方卿,有着四个农庄和七片肥沃的牧场,同时还做一些农具生意。

综合看下来,他应该是处于一个中世纪晚期的时代,国家采用封建制度。

调查完背景,他又关注起周边的事。

那个大农庄里面不光有女孩,还有一个黑发的女人,看起来比较文静,经常坐在树下看书。

应该是领主的妻子和孩子。

他觉得很奇怪,雷斯领主的庄园可不在这里,而是在南边的繁华地区,怎么会把家人安置在这里呢?

他恶意揣测着,大概是情人和私生女吧。

时不时地,会有比较豪华的马车开进那座农庄,从车夫在酒馆的吹嘘来看,乘坐马车的应该是个大人物。

男孩对此很上心,他总是在田地里干活时,有意无意地看向那个农庄。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让他内心剧烈颤抖的东西。

有神职人员到了农庄里面,应该是个神父。

神父穿着黑袍,上身戴着夸张的金属颈饰,上面是三个看上去是女神头像的浮雕。

男孩认得这三个图案,这是一个虚构宗教的图案,也是玛利亚、罗塞、希娜三座城墙的标志。

再加上雷斯领主,雷斯领,金发私生女,以及那诡异的三位数纪年法……答案呼之欲出。

他穿越到了《进击的巨人》世界中。

男孩有点傻眼,本来以为能愉快地过种田生活,没想到生活在一个危机四伏的世界。

最关键是,因为罗德·雷斯偷情的缘故,貌似这一带会遭到中央宪兵团的清洗吧,那些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家伙。

他下意识算了算,现在是844年,距离城墙被突破,以及“清洗事件”可就只剩下不到一年了。

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波及到他们这些周边的居民,不过能跑最好还是跑,赌命可不是好习惯。

他开始不再关注农庄,而是把重心放在了如何脱身上。

毕竟只要能远离这里,就能逃过被清洗的命运。

但是很遗憾,没有任何办法。

他们不是“自由民”,而是雷斯领主麾下的佃农,即便跑去其他贵族的领地上,估计也会被送回来。

最关键在于缺少必要的路费,也缺少离开的借口,毕竟现在一切还都没发生。

只能是到时候再拉上父母和哥哥,临时离开了。

打定主意后,他便开始偷偷准备。

为了能攒下钱,他应聘了大农庄的下人。

由于是领地内的佃农,身份很干净,所以没花什么功夫便进入其中。

家人们虽然奇怪于他突然开始的上进,但也没太在意,毕竟能给家里减轻经济压力。

虽然距离希斯特利亚距离更近,但是他没做什么冒险的事,毕竟目标很明确——干活拿钱。

除此之外,一切都以稳定安全为行为准则。

日子一晃,到了845年。

他已经分批将手里的钱换成了粮食和水,并且拜托哥哥提前在附近租好了马车。

就等合适的时机,说动父母离开。

可是他注定看不到了。

因为在事发当晚,他莫名晕了过去。

“……”

“嗯……所以我不是845年穿越而来的,而是早在835年就穿越过来了,不,或许用转生更加恰当吧。”

洛伦皱眉读完记忆,知道了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这段记忆应该是他自己封印的,用来保证自己不躺平,而是为了活下去,以始祖巨人和王位奋斗。

而他在芙莉妲下一次进入道路时,要把当时的自己进行外貌修改,从普莱·坦达变成劳伦提乌斯。

这点对于始祖巨人来说很简单。

另外就是赋予过去的自己王族血脉。

这点对于始祖巨人来说也不是事。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呢?

第一,成为劳伦提乌斯——希斯特利亚的弟弟,是为了给自己继承王位赋予正统性。

第二,过去的自己只是个普通尤弥尔子民,所以必须利用始祖巨人赋予王族血脉,这样才能保证能够使用始祖巨人。

第三,因为在洛伦自己身上,这一切已经发生过了,是既定事实,为了确保一切万无一失,他必须自己完成闭环。

其实在看漫画时,洛伦就经常想,若是艾伦做了违背闭环逻辑的事情,整个时空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现在轮到他自己填补闭环了,他又一次想到了这个问题。

只不过洛伦不敢尝试。

这一切对他来说不仅仅是漫画了,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这里有他在乎的人,以及想要守护的人们,所以他不敢做打破闭环逻辑的事情。

“之前看芙莉妲的记忆,她在喝下进巨脊髓液后,进过一次「道路」。

而那时候,肯尼还没带着人去雷斯领,刚好给我机会能够做这一切。”

洛伦确定了思路,从沙子上坐了起来。

理清一切后,他有点放松,于是哼着歌开始修复始祖尤弥尔的麦穗。

这次没等太久。

在洛伦刚刚结束修复,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时,芙莉妲再次出现。

她身上浮现出镣铐,只是上面出现了细碎的裂缝。

“真的……不再影响我了。”

芙莉妲惊喜道。

“……”

在她惊讶时,洛伦已经开始了热插拔拼手速。

由于是第三次做时空定位,他显得轻车熟路,很快便通过「坐标」找到了正收拾东西准备跑路的自己。

洛伦手指微颤。

过去的自己陷入昏迷,五官快速变化。

常年务农的身形瘦弱下来,手上老茧脱落,皮肤变得白皙,满头红棕色发丝化作金色。

他封存了自己从出生到10岁的全部记忆,取而代之是捏造好的记忆。

这是用以保证自己在农庄内醒来后,能够作为劳伦提乌斯进行活动。

因为从肯尼带人到达雷斯领,一直到在陶巴赫河落水,这中间不到一天的时间内,他确确实实是劳伦提乌斯。

不过洛伦也设定好,让自己的前世记忆在落水后复苏,保证自己在陶帕村醒来后是以穿越者自居。

那时的他,通过看“劳伦提乌斯的记忆”,知道自己的私生子身份和王室血脉,从而产生前进的动力,一步步到达他所在的当下。

当然了,他也没忘记同步更新罗德和希斯特利亚的记忆。

至于父母还有哥哥,洛伦有点迟疑。

他本身想把自己存在的痕迹从他们记忆里抹除,这样就能让他们免于陷入失去亲人的痛苦。

只是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芙莉妲离开了「道路」,镣铐也自己缠了上来,始祖的力量消退。

洛伦摇了摇头,只能这样了。

不过他打定主意,等回到现实后,要照顾一下家里的生活,起码让父母不再为生活操劳,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

“……”

劳伦提乌斯跳下马车,目送着马车逐渐离去。

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不在亚鲁凯鲁区了,而是在一片深山中。

从今天开始,他就要学会自己一个人独立生活,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活下来。

姐姐……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怀揣着对亲人的思念,劳伦提乌斯裹紧了身上的衣袍,朝前迈开了步子。

他必须赶紧找到一个村落。

毕竟现在处于山林之中,到处都是野兽,危机四伏。

事实证明他想的是对的。

走了一段路,他便被群狼发现,在狼嚎之中,他顺着河边一路慌张逃跑。

只是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很快,劳伦提乌斯便被饿狼团团包围。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过路的壮汉闯入了包围圈。

他抽出随身带着铁斧,砍伤了好几头狼,狼群在权衡后悉数撤退。

简单交流了一下,壮汉说他叫“约翰·布莱克”,是一个收割工,要去不远处的陶帕村找点活干。

他可以顺路带劳伦提乌斯一程,并且大方地分出了一半的干粮。

劳伦提乌斯自然是感激不尽。

就这样,两人结伴而行,第二天上午到了陶帕村附近。

壮汉说要去找活,所以先走一步。

劳伦提乌斯和他分别,但没走几步路便脚下一空,落入了河里。

他没学过游泳,外加刚受过惊吓、身子筋疲力尽,被冰冷河水一激,竟然双腿抽筋了。

他只能绝望地向下沉去。

“……”

“……”

“咕噜咕噜咕噜——”

冰冷和窒息缠绕在洛伦身边,他猛然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在水里!

卧槽啊!我不是在做ppt吗,怎么到水里了??

他拼命挣扎,想要向上浮出水面。

可四肢却格外不听使唤,根本动不起来,双腿还抽筋一样疼痛,屈伸都是个问题。

缺氧让洛伦眼前发黑,他很快没了力气,昏昏地向下沉去。

水面亮堂堂,就在几米的上方。

但这段距离对于此时的他来说,那就是天堑。

噗通……

昏迷之前,洛伦模糊看到上方有人跳进水里,朝自己潜来。

长发飘散,宛若美人鱼一般。

太好了,得救了……

“……”

“呜哇——!!咳咳咳!!”

岸边上,洛伦侧过头吐出一口水,随后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眼泪都咳出来了。

喉咙如同破烂风箱一般,发出了长长呻吟。

“太好了,活了……不枉我给你做人工呼吸……”

在洛伦身边,一个浅棕色头发的女孩浑身湿漉漉,正毫无形象地坐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咳咳……”

洛伦还沉浸在吐水和咳嗽之中,没发觉身边有个人。

“喂,你怎么样,还好吧?你叫什么,家在哪里?”

在他跪地长长呼吸时,一道爽朗声音在身边响起。

“咳咳……谢谢,是你救了我吧,实在是太太太谢谢了。”

洛伦抬起头,看见一个女孩正在自己身边,朝自己伸出手。

太阳打在她身上,就好像是为她披上了一层金色纱衣。

神呐,让我和她结婚吧……

洛伦抬手握了上去,在心里喃喃道。

——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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