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项目经理放下手里的笔记本。
“说起来,之前跟傅氏集团的合作,对方也提过一句,说感谢陆小姐……”
岑森终于想起来了:“对,我想起来了。”
“上次我跟林总去开会,宏达的总裁主动来找我们合作,还让了两个点,说是让林总帮他劝劝陆小姐……”
他转向林以墨,“所以林总,那个陆小姐,到底是谁啊?”
会议室里安静了两秒。
不光是岑森,其他人也竖起了耳朵,想知道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这些金钱至上的资本家们一个接一个地主动让利。
林以墨站起来,手插进西装裤兜里,“下次介绍你们认识。”
说完他就走了,留下一会议室面面相觑的人。
吴时跟在他身后,心里的小人疯狂摇旗。
他知道,但他不说。
从那次天台布置之后他就彻底悟了,自己站在吃瓜第一线,差点漏了泼天大瓜。
陆宁宁接到林以墨的电话。
陆宁宁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带着一点她特有的不紧不慢的语调。
“喂?二少爷,怎么了?”
林以墨听着那个声音,脚步不自觉地放慢半拍。
她的声音像被阳光晒过的棉布,又软又干净,有种阳光的味道。
这是林以墨的最新发现。
所以比起发信息,他更喜欢打电话。
吴时跟在他身后,表情管理已经快到极限了。
他清楚地记得,就在上周的例会上,总裁亲口说过:“能用文字解决的,不要打电话来烦我。”
可现在……
呵,男人!
林以墨:“你又帮了周家什么忙?周泽峰送了一个大礼过来。”
陆宁宁立刻反应过来了:“那我是不是又有奖金了?”
林以墨点头,意识她看不到,又说:“之前的两个项目推进得差不多了,很快会有一笔分红。”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快的“耶斯”。
林以墨问:“很开心?”
“当然,谁不喜欢钱?我最喜欢钱了!”
林以墨唇角微弯。
喜欢钱好。
她果然跟其他女人不一样,有明确的爱好,不会作来作去,这样相处起来才轻松。
毕竟,他恰好最擅长赚钱。
吴时站在他斜后方,想到之前帮总裁推掉的林老夫人安排的相亲,总裁的态度明确又冷淡。
“她们喜欢的不是我,是钱。”
“庸俗,又肤浅。”
呵呵,男人!
宋家的请帖第二天就送到了,林家自然在邀请之列。
林老夫人陪老爷子回了老家,林以琛单位走不开,林以博还在录节目,林以寒为了对赌协议的事被派去国外处理事务,暂时没有消息,林老五跟着学校去偏远山区做义工了。
沈知蕴看完请帖,合上:“正好,咱俩一起去,趁着现在没事,宁宁你陪我一起逛街买几件新衣服,再给菲菲挑个礼物。”
“行。”
两人正准备出门,林以墨从公司回来了。
沈知蕴看到他愣了一下。
“二弟,你怎么这个点回来?又加班了?”
林以墨点了点头,目光从她脸上移到她身后的陆宁宁身上:“宋家的音乐会,我也会去。”
沈知蕴更意外了。
“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这种场合吗?我记得都是让吴助理替你去的。”
林以墨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衬衫,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衬衫的袖口卷到小臂,腕骨线条干净利落。
“这次是慈善公益音乐会,代表林氏去献爱心。”
沈知蕴没再多问,“那正好,到时候一起去。”
音乐会当天早上。
陆宁宁化了个淡妆,换上和沈知蕴一起挑的新裙子。
是一条浅杏色真丝长裙,领口压着细密褶皱,腰线收得刚好,裙摆垂到脚踝。
护理师在旁边惊叹:“陆主管,你平时天天穿工作服实在太可惜了。当然,你当月嫂也是真的厉害。”
旁边的保姆接话:“每次看到你这样打扮,我都觉得你像要去走红毯。”
林宝儿趴在护理师怀里,伸着小手朝陆宁宁的方向够。
【姨姨今天好好看!比宝儿的小裙子还好看!】
陆宁宁走过去把她接过来,低头亲了一下她的小脸。
门被推开,沈知蕴牵着林景烁走进来,脸上带着歉意:“宁宁,我差点忘了,今天约了景烁去见一个大师,时间改不了。”
她看了看陆宁宁怀里的宝儿,“我陪不了你去音乐会了,你带着宝儿,跟二弟一起去吧,亲子慈善公益音乐会,带着宝儿正好。”
说完她拉着林景烁就走了。
林景烁表示很不开心,他什么时候约大师了,他怎么不知道?
他也想和宁宁姨姨一起去参加宴会!
车子停在宋家庄园的独栋艺术音乐厅门口。
陆宁宁抱着宝儿下车,门前两排高定落地花艺从台阶一路延伸到入口。
白色桔梗配香槟玫瑰,满天星缠绕着尤加利叶,低调又贵气。
宋家安排了专人接待,负责人提前看过陆宁宁的照片,一看到她便快步迎上来,拨了个电话。
潘丽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我马上出来接。”
“陆宁宁?你怎么在这儿?!”
陆筝筝一下车,就看到了陆宁宁。
她怎么觉得陆宁宁又变好看了。
陆宁宁的长发松散地披在肩上,耳垂上戴着一对珍珠耳钉,怀里抱着的林宝儿穿了一件同色系的小洋装,两人站在一起,实在养眼。
陆有为也是这样觉得的,他甚至有种错觉,觉得陆宁宁跟她身边的林二少很登对,尤其是怀里还抱着一个装扮的极可爱的小婴儿,看起来就像是一家三口。
但他立刻就甩掉了这个想法。 陆宁宁现在不过就是个月嫂而已,她怎么可能配得上林二少。
陆宁宁瞥了陆筝筝一眼,这么久不见,她的审美依旧一言难尽。
陆筝筝穿着一条亮橙色紧身短裙,踩着细跟凉鞋,脖子上叠戴着三条粗细不一的项链,打扮的像一棵从年会上搬来的圣诞树。
陆筝筝其实是想跟林二少说话,她觉得他又帅了。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咖色西装,没有打领带,衬衫领口松了一颗扣子,松弛又贵气。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陆筝筝拨了一下头发(自以为是全智贤既视感),朝他走过去。
“林总,好久不见,你也是来参加音乐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