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换了,江聿连着把在主卧衣柜里,属于他的衣服和私人物品,也全部移到客卧的衣柜里。
看见衣柜里属于他的衣服,也不怪别人对前夫哥这个男人有刻板印象。
江聿一眼看过去,柜子里的衣服类型款式最多的是各类格子衬衫,颜色也大多都是沉闷的颜色。
黑白色,土黄色,咖色,还有红黑色,少见的其他颜色的衣服是羽绒服,中长款,长度刚好到膝盖上方,穿起来臃肿又显壮。
其实前夫哥身材应该不错,只是穿的这些衣服不太能将人的身材特性突出,反倒有些拉胯。
看完衣服后,江聿又看向他的裤子,这一看,发现好几条洗得发白的裤子裤脚处竟然有毛边。
这也太省了。
反观旁边周彦然的衣服,各类高定西装是基本,还有不少休闲服。
两人的衣服一起塞在衣柜里,十分割裂。
前夫哥的审美不太好,买衣服大多是能穿就行,他和周彦然能走到一起,还有几分偶然在。
周彦然的审美倒是不错,但他很少会给前夫哥买衣服,平时过年过节的,送给对方的礼物,也都透着股敷衍感。
除了衣服,下面的抽屉里面还有不少属于江聿的内裤。
这些衣服说是江聿的,本质上还是属于前夫哥,尺寸和江聿不太相合。
衣服可以保留着,洗干净就行,但被穿过的内裤,除了崭新的,江聿一件没留,全部丢在了垃圾桶里。
私人物品,条件再怎么难,也应该注意点卫生。
衣服整理好后,江聿一时间没有事,开开始自个儿琢磨怎么短时间快速赚点生活费。
他现在的工作是一名摄影师,有公司,有人管着,平时有拍摄任务的话,会有人发消息通知,单子越多,赚得越多。
平时的自由度还算是挺高。
前夫哥虽然对自己的打理不太到位,但在摄影这方面审美还算高级,拍出过不少神图。
每个月赚的钱在这个圈子里不算少。
如果不和周彦然养房子,偶尔不给周彦然买东西的话,他一个月自己租房住,反倒能存下不少钱。
但拍摄这种方式来钱太慢,而且江聿不太擅长拍照,想靠这个工作赚钱,有些难度。
对江聿来说,最好的来钱方法是投资,玩股票。
他从小跟着身边的人耳濡目染学到不少这方面的东西,投资能力不算差。
但初来这个世界,还得先摸清楚股市行情,再一个需要本金。
200多块钱,丢进去连个水花都砸不了。
得找个人傻钱多的,先来垫垫底。
赢了算他的,输了算对方的。
江聿边琢磨着,边无聊的点进朋友圈里随便刷着消息,手指在看见某个小时工的消息时猛然停住。
“时薪2000块钱?”
江聿再次看了看自己的余额,昨天买了盒泡面,现在这个工作的时薪比他的余额多了一个零。
江聿点进去看具体详情,里面的要求只有几个字:胆子大,力气大,老实本分。
这活看起来像是为他量身定做,江聿直接点进发布这条消息的聊天页面,发现这人是昨天刚加上的男保洁林陌。
对方业务是真的广泛。
还干起了中介。
江聿戳了两下对方头像,等人有回复后,和对方公事公办的聊了两句,问清楚了这活是啥活。
时薪比其他的工作高出好几倍,不太正常。
这什么活,这么值钱?
在江聿狐疑的自个琢磨这活究竟是去给人当鸭子,还是陪人喝酒的时候,林陌的语音消息发送过来。
他的音色还是又冷又哑,无声无息中给人一种安稳感:
“给死人抬棺材。”
“怎么样,能干吗?”
“一个小时两千块,包午饭和晚饭。”
给死人抬棺材,怪不得时薪这么高,这活就考验个胆子。
江聿胆子挺大,以前不懂事的时候,玩大冒险,和一群狐朋狗友大晚上的进坟山玩笔仙。
一群人玩得鬼哭狼嚎,就他一点事没有。
老江家的家训一直是: 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不丢人。
当然,江聿例外,他是家里的宝,他不用自己赚,他可以张嘴白要。
现在宝变成了草,绿油油的江小草为了生活,也不得不想法子赚钱。
江聿没多说直接应了活,起身换了身老实巴交的黑白格子衬衫,穿上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装扮得十分纯朴的,像是个刚出社会的愣头青,出门和林陌碰面。
两人在一处偏僻的郊外汇合,林陌今天还是戴着一个黑色的鸭舌帽,没戴口罩了,黑色的阴影下露出点光滑苍白的皮肤。
整个人身上泛着一股冷感,活人气很微弱。
他应该刚干完体力活,两颊的头发微微汗湿,整个人正靠着墙抽烟,呼吸还有些喘。
很年轻,但无端让人觉得他是个有很多阅历,经验老道的人。
江聿时刻谨记自己的人设,见面后,嗅到烟味,不适应的咳嗽两声。
“抱歉。”
“有些困,抽根烟解解乏。”
今天两人的身份转换,林陌显然要自在得多,见江聿不自在的咳嗽,他悄无声息的将烟掐了,剩下的烟揣进裤兜里。
江聿见他伸手揉了下眼睛,而后走在前面,领着江聿去今天办丧事的人家户。
他随意嘱咐江聿几句:“今天去的都是大户人家,一会儿少说话,多干活。”
说完这些,便没再出声。
这人性子不爱说话,除了必要时刻会出声,走路的动静也很轻,其他时候都安静得像是没有一点存在感,他一路上和江聿说的话不超过三句。
他好像也不太关心,为什么能住得起那么大房子的男人,今天会突然找到他,要接和他一起干的活。
江聿是来赚钱的,对这人也没什么探究的兴致,一路上老实少话的跟着他走。
两人暂时是短暂的债主与欠债人的关系,也没什么好说。
一切都在不言中。
现在城里都采用了火葬的方式,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抬棺材的活少之又少。
有些豪门好面子,哪怕家里死了人,办丧事,也都得办得风风光光。
尸体被送去火葬场之前,得找人抬着棺木,一步一步的往火葬场去,这样才能彰显已故者的尊贵。
今天林陌共接了三场活,和林陌交接的是个管事,见林陌带来的这人是个身高腿长的男人,瞧着就有不少力气,心里觉得满意,便领着林陌他们两人往灵堂走。
“你们今天总共四个人抬棺,我们家先生就一个要求,过程中棺木不能落地。”
林陌熟练的和对方接着话,语气疏离又客套:“规矩我们懂。”
说着,江聿看见他手指动了动,稍后往管事的兜里揣了包烟。
这事江聿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干什么都得讲点人情和圆滑。
包括给人抬棺材这活,多的是人想干。
管事看见了,满意的朝着他们俩点头,觉得这俩人挺上道:“一会儿你们走的速度可以慢些,按之前说好的定,一个小时两千。”
让他们走的速度慢些,按照时间算钱的话,能叫江聿他们多赚几百块。
闻言,谈到钱,林陌脸上才有了淡淡的笑。
很快,他们跟在管事的身后进到灵堂,一具漆黑的棺材停放在正中央,旁边站了不少人。
除了林陌和江聿,来的还有另外两个身材高大的汉子。
这么乍眼一看,林陌是四人中看起来最瘦弱的一个男人,但管事的应该和他有交情,没说什么。
还有些流程要走,四个男人在一旁坐着等了会。
第一次来抬棺材,这种体验既能赚钱,又挺新奇,江聿倒没有什么抗拒的心理。
稍后林陌拿了两瓶水过来,丢给江聿一瓶,见他模样木愣愣的,说了点一会儿的流程,好叫他们做好准备。
“一会儿棺木抬到火葬场后,有一截路,还要一个男人背着老爷子的尸体放置到焚烧炉内。”
“这活一会儿我来干。”
在寻常人家的话,背尸体理应该是自家小辈来干,但在城里,有些人守旧的觉得尸体上沾着不少晦气,能不让自家小辈经手,就还是不让。
每个雇主家的规矩不一样,具体怎么做,得听着主人家的安排。
胆子再大的年轻人第一次背尸体都会有些六神无主,在场的四个人里面,就林陌有经验。
这活他来干是最好的。
江聿捏着水瓶,打开往喉咙里灌了几口,瞬间去了半瓶水。
手背抹去唇角的水渍,他看着旁边小口喝水的林陌,有心思和对方闲聊几句:“这种活,你好像很熟练。”
今天太阳有些大,林陌的黑色帽子下只露出一截苍白的下颌,江聿看见男人的喉结弧度轻轻滚动了下,一小口水被他吞咽入肚。
江聿这才注意到,林陌的喉结上有一颗很小的红色小痣。
不仔细看,看不到。
但看见了之后,再注意到时,凭空在这个男人身上多瞧出了一丝独特的性感韵味。
林陌将瓶子盖好之后,顺手抹去鼻尖的汗意,没什么起伏的声音淡淡回答:“嗯。”
“这活来钱快,好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