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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捋着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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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乱世从斩匪开始

作者:爱吃罗圈烧饼的龙十六 | 分类:历史 | 字数:43.0万字

第19章 捋着胡须

书名:隋唐:乱世从斩匪开始 作者:爱吃罗圈烧饼的龙十六 字数:2.1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20:10:55

要是让罗老三、罗老四也照这个规矩分地,那就麻烦了。倒不是真没地可分,可坏了老规矩,总归不妥当。

“没事,五郎啊,咱们本就是同乡同里,往后又都在县衙当差,彼此照应着点,是理所当然的事!”李乡正捋着胡须,笑得和气。

“那是自然!我年纪小,资历浅,在衙门里更是个新人,以后少不得仰仗二位前辈提点。”

“一定一定!”见罗枫这般懂分寸,两人心里也舒坦。

“你三哥四哥的地,你也别急。回头我跟王里正再合计合计,总能想法子,先给他们匀出几亩来。”

“小五这就先谢过二位了!”

罗枫家的院子在村尾。

三间正房坐北朝南,东西各带一溜厢房;正房和厢房两侧,还各有一间耳房。大门外一排门房,围成个方正小院;正房后头另起三间后罩房。

墙是山石夯的,顶是茅草铺的,看着粗朴,胜在敞亮。

罗家人丁旺,几个兄弟虽陆续成年,却还没分家,一家子全挤在这院里过日子。

正房三间:当中是堂屋,东边是爹娘住的,西边归小六。

后罩房三间,原先是三个未嫁姐妹的屋子;东西厢房,分别住着已成家的大哥和二哥。

四间耳房里,老三、老四、老五各占一间,剩下一间是织布用的织房。

南边几间倒座房,分别是厨房、柴房,还有一间牲口棚。

罗枫从汲郡挖河回来,家里一下子添了不少米面钱粮。米缸满了,娘和嫂子妹妹们脸上也重新有了笑模样。

晚饭过后,他拎起水桶,去南溪挑水。

村里人吃用的水,向来靠这条溪……水清味甜,除了村西李乡正家打了口井,南山村其余人家,全靠它。

通溪的小路被踩得发亮,弯弯曲曲,窄得仅容一人侧身而过,两旁野草疯长,几乎要漫过小径。

两桶水装得满当当,压得肩膀直往下坠。

小六瞧见了,也抄起桶跟了上去,自己挑了一担。

天边霞光渐淡,山村静下来,美是美,却比从前沉寂许多。六十多户、三四百口人的村子,大半壮劳力都被征去服役,像罗瘸子那样,一年不见人影的,不在少数。

到了下半年,十六岁的中男、五十出头的老汉,也纷纷被抽走。没了这些顶梁柱,村子就像抽了筋骨,蔫头耷脑。

眼看就到秋收,可村前田里的庄稼却蔫黄瘦弱……女人家力气有限,地种得勉强,哪顾得上长势?

路边坐着个白发老太太,一动不动望着村口那条路,眼巴巴盼着儿子们回来。

“小五,挑这么多水干啥?”她问。

“洗个澡。一路赶回来,身上早馊了。”罗枫笑着答。

穿来这些日子,他渐渐接住了这具身子的记忆,也慢慢学着当罗五郎;可有些事,还是拧巴……比如好几天不洗澡,浑身黏腻发馊,实在忍不了。路上风尘仆仆没处洗,昨儿在县里歇脚也没空,今儿一进家门,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里里外外搓洗干净。

“总算到家了,心里踏实些……我家那几个,还不知现在咋样呢。”五婆婆叹了口气。

“您别愁,五婆婆,我七叔他们一准儿快回来了。”

罗枫家院里摆着两只大水缸,一口能盛三担水。他和小六一趟趟挑,把两口缸灌得满满当当,末了还各自又多挑了一担。

厨房灶膛里,小妹早把火捅旺了。

“小六,待会儿你也得好好洗洗!瞧你这身板儿,油光发亮的,头发都结块儿了,我瞅着,八成虱子跳蚤都安上家了!”

“哥,天儿冷,不想洗……”小六满身泥灰,自己倒浑然不觉,鼻涕刚吸溜下来,手背一抹,往裤腿上一蹭,罗枫看得直撇嘴。

“不行,今儿谁都得洗!小妹一会儿也得烧水,仔仔细细泡个澡。人得常干净,不然容易闹病。还有啊,往后早上烧点开水晾凉了喝……凉白开比生水强,不伤肚子。”

他一边说,一边拧着眉头催促,语气里透着股不容商量的劲儿。

“哥,要洗澡我下溪里涮涮就完事儿了,干啥非得烧水?多费柴火!”小六嘟囔着,一脸不以为然。

水刚滚开,罗枫就迫不及待舀起来,哗啦啦倒进院里那只早备好的大木桶里。路上他就痒得不行,好几回伸手往衣领里掏,摸出过跳蚤、虱子……这些玩意儿在原来那会儿连见都没见过,如今却活生生爬在皮肉上,钻进发根里,又痒又膈应,挠都挠不到底。

他兑了点冷水调温,三下五除二脱得精光,扑通一声坐进桶里,干脆把脑袋也扎进水里,憋得眼珠子发胀才猛地冒出来。

热水裹着身子,那股子痒劲儿一下压住了,身上黏腻的酸臭、油腻全被冲开,整个人像卸了千斤重担,骨头缝里都松快。

泡得皮肉发软,污垢浮起,他便攥紧拳头狠搓……胳膊、后背、脖子,一搓就是一条条黑泥卷儿,看着瘆人,搓起来却停不下手,越搓越带劲儿。

等全身搓得泛红发亮,露出本来肤色,才算舒坦了些。

桶里的水早成了墨汁色,水面还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

他拎桶倒掉,重新灌满。

这回抓起灶膛里攒下的草木灰……乡下叫灶灰,没肥皂没皂角时,就靠它洗头。去油最利索。

他埋头猛揉,使劲儿搓,直到头皮发麻、满头泡沫翻涌;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够再三遍,直搓到原本糊成团的头发终于散开、滑顺,再摸也不腻手了。

整整换洗了三大桶水,他才擦干身子,套上一套旧衣裳。衣服洗得发白,补丁摞补丁,可干干净净,穿在身上还略有点紧。

这是寻常百姓穿的褶裤……上身是齐膝大袖衫,下身配宽腿裤,料子是粗麻布。

自打南北朝起,这打扮就风行四方:贵人外罩袍裳,袖子越阔气越显身份;军中汉子则收窄袖口、束紧裤脚,利落方便;像罗枫这样的平头百姓,就单穿褶裤,袖子窄、裤管肥,膝盖处还得用布绳扎一扎,免得走路拖沓。

眼下天已转凉,可身上仍只一层单衣,夹袄还没上身。

他趿拉着草鞋走到院子里,风一吹,浑身毛孔都像张开了嘴,呼哧呼哧喘着气,清爽得想哼小调。

“哥,我给你梳头!”

小妹一见他披着湿发出来,立马捧着把细齿木梳跑上前。

“嗯,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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