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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乌尔纳姆法典》的颁布,最早的成文法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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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统治者降临

作者:荀子世界国家会 | 分类:仙侠 | 字数:69.5万字

第66章 《乌尔纳姆法典》的颁布,最早的成文法典(上)

书名:世界统治者降临 作者:荀子世界国家会 字数:2.9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19:24:40

乌图赫伽尔:“啥?你这个混账东西,凭什么要抹去我的功绩,本来我还不愤怒的,结果一听到你把我的功绩给抹去了,我现在已经是忍不住了。”

乌尔纳姆:“岳父啊,你听我解释,我也是为了我的统治更长久啊,毕竟你们乌鲁克城邦不就你这么一代就亡了吗?”

乌图赫伽尔:“哼,要不是你反我,我至于最后亡国吗?我懂了,原来你抹除我的功绩是因为我最后败在了你的手下。”

乌尔吉吉尔:“毕竟归根结底,你就是亡国之君啊,你就是被他打败的霸主,怎么可能不会被你的女婿污名化了?”

乌图赫伽尔:“算了,和你争执也没有用了,毕竟我活着的时候你都敢反了,你就说说你统治时期都干什么吧,我可是听说了,你把拉格什城邦可以直接灭了。”

纳玛哈尼:“呜呜呜,我还年轻啊,居然成了亡国之君,我只能说,乌尔纳姆确实是一个有野心和雄心的统治者。”

系统:“介绍乌尔纳姆,你就不得不先介绍一下《乌尔纳姆法典》,他是我们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早的成文法典。”

乌尔纳姆:“颁布这个虽然是前所未有的,但是我要告诉世人,贵族人犯法也要与平等人同罪,贵族人不是他们开脱的依据。”

那尔迈:“这个法典颁布确实是划时代的,这个法典可以说是约束了贵族的嚣张气焰,这套法典公布之后,人们在法律面前已经没有了高贵之分。”

乌图赫伽尔:“这确实是一套好法典,法典的颁布是为了追求国家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系统能说下内容吗?”

系统:“第一条,若有人犯下谋杀罪,其当处死刑。第二条,若有人实施抢劫,其当处死刑。”

荷尔-阿哈:“谋害他人性命死刑是必然的,实施抢劫也是,都会致人死亡,所以两者都判处死刑,合情合理。”

赫努姆·胡夫:“杀人犯就应该受到处罚,杀人犯是没有任何感情而言的,面对杀人犯除了死刑,就没有其他的任何余地。”

塞图特:“这个死刑是不是有点残忍?难道就不能关到死吗?”

系统:“我们这里有句话叫做法律面前是无情的,你杀人了,就应该要受到该有的惩罚,有些人他已经不值得拯救了。”

恩比伊什塔:“没错,有的人,他的行为已经不能称作人了。”

万卡拉·赫提三世:“塞图特,你的这句话真是令人作呕哦,请停止你的虚荣心吧,这种蠢话,居然能够从你的口中说出。”

系统:“说一个你们不敢相信的话,我们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废除没有死刑了,他们的理由是太不人性化了。”

乌尔纳姆:“什么叫做死刑不人性化?难道还要让犯人活在人世间,祸害人世吗?”

那尔迈:“这么做根本不会让一个国内的犯罪率下降,反而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还会越来越嚣张。”

乌尔纳姆:“所以,无论是谋杀他人性命,实施抢劫致人死亡,他们干的些些事情都是罪罪, 正如系统所说,法面面前不留情面。”

系统:“好了,我们就进入第三条,若有人犯下诱拐罪,其需入狱服刑,并缴纳 15 舍克勒白银。第四条,若一奴隶与另一奴隶成婚,而后其中一方获释,其不得脱离原主人的家户。”

上埃及内弗卡拉:“诱拐他人只判入狱加罚金,对比前两条死刑,刑罚尺度的差异着实奇怪。”

卡塞凯姆威:“奴隶婚配依旧受主人辖制,这般规矩能够稳固城邦的阶层秩序,十分稳妥。”

吉尔伽美什:“律法条理分明,严苛惩治重罪,细致约束底层,可很好的安定邦国。”

斯尼夫鲁:“以律法规范万民、震慑恶行,这般治国手段,足以安定一方疆域。”

萨尔贡一世:“重罚凶暴作乱之人,规制底层民众言行,是稳固王权统治的绝佳方式。”

乌瑟卡夫:“律法管束权贵也规制庶民,层层规矩加持,方能让国家长治久安。”

美什千格南纳一世:“重罪严惩、轻罪有罚,条理清晰的律法体系,极具治国智慧。”

系统:“第五条,若奴隶与自由民通婚,其需将头生子交予奴隶主。”

乌尔纳姆:“这条律法就是管住不同阶层,不让奴仆和自由民随意通婚,守住各自的身份本分。”

英基舒什:“奴仆与自由民通婚本就不合常理,定下这样的规矩,就能避免民间生出各种乱子。”

纳拉姆·辛:“日常小事也要守好等级规矩,不允许任何人越界,国家根基才不会被动摇。”

那尔迈:“律法看着严苛,实则是分清尊卑高低,让整个国家的统治更加稳固牢靠。”

乌图赫伽尔:“治理国家必须有严格等级,这条细致的律法,能很好制止民间滋生的混乱事端。”

登:“律法既要管重大恶行,也要管日常琐事,层层约束下来天下自然安稳有序。”

阿涅德吉布:“若是放任奴仆攀附自由民,迟早会引发祸乱,这条规矩刚好能制衡这些隐患。”

谢普塞斯卡弗:“用子嗣交割定下约束,方式直接有效,能很好稳住国内的秩序安定。”

系统:“第六条,若有人侵犯他人权利,奸污青年男子的处女之妻,当将该男子处死。第七条,若有妇背弃其夫,与他人通奸,当处死该妇人,而通奸男子可获释放。”

瑟莫赫特:“随便欺负别人的妻子就是大错,直接处死这个人,才能管住百姓,不让民间多出祸事。”

塞涅德:“女人背叛丈夫就要被处死,一起犯错的男人却没事,毕竟这么做的一切都是来自于女人的自个行为。”

上埃及伯里布森:“每个家安稳过日子最重要,女人必须守本分,严加管束才能少出事端。”

佩皮一世:“男女乱来最容易打架结仇,定下重罚,百姓才会老实,不敢随便惹麻烦。”

内弗尔卡拉一世:“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必须重罚处死,这样所有人都会害怕,不敢做坏事。”

恩美巴拉格西:“男人女人规矩不一样,管好家里的女子,民间才不会天天闹家事矛盾。”

南尼:“百姓私下乱来很容易连累家人邻居,用重刑管着,就能少很多争吵和祸事。”

普苏尔尼拉:“律法主要护住男人和家族,惩罚犯错的女人,就是为了让社会更安稳。”

达内乌姆:“这种不正的风气最容易乱国,定下规矩,就能从根上管住百姓不乱搞私情。”

伊什鲁特-达姆:“严惩作恶的人和不忠的女人,既能护住百姓家庭,也能让民风更端正。”

巴加-达姆:“律法分清高低主次,护着男人管住女人,这样的规矩对治理国家很合适。”

系统:“第八条,若有人施暴,奸污他人的处女女奴,其需缴纳 5 舍克勒白银。第九条,若男子休弃原配妻子,其需向女方支付 1 弥纳白银。第十条,若休弃的是寡妇,其需支付半弥纳白银。第十一条,若男子未立婚约便与寡妇同居,分手后无需支付任何白银。”

霍特普塞海姆威:“欺负奴仆女子只用赔钱,看得出奴仆身份低微,但是又能怎样呢?反正奴隶本来就没有人权,在座的都会这么认可。”

下埃及塞克赫米布?匹壬马特:“休掉原配妻子要付不少钱财,休掉寡妇就付得少,律法分得清女子不同的身份地位。”

雷吉德夫:“定下婚约就要承担责任,随便休妻必须付出代价,才能管住男子随意抛弃妻子的行为。”

哈巴:“没有婚约就和寡妇同住,分开后不用赔钱,这条规矩给了百姓不少宽松的余地。”

佩皮二世:“不同身份的人犯错,处罚差别很大,用钱惩罚小事,刚好能管住民间的各种琐事。”

麦西里姆:“用钱财代替重刑惩罚,既能惩戒犯错之人,也能减少民间的争斗和死伤。”

美沙纳帕达:“婚嫁之事必须立下明确规矩,奖罚清楚,约束百姓,民间风气才能端正安稳。”

乌尔吉吉尔:“身份低微之人不受重刑约束,只用钱财了结,也是为了维护各家的财物与安稳。”

乌尔南舍:“原配妻子地位最重,休弃原配代价最大,就是让百姓重视正室和自家家业。”

乌尔纳姆:“我定下这些婚嫁规矩,就是为了管好民间嫁娶之事,分清尊卑,让百姓安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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