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四日,杜荃赶在资料室开门前去了档案机房。她带着第41章那份退信、旧PDF版本号和接收单位的派车单号,向维护旧系统的同事申请调阅生成日志。夜间恢复过一次服务器,屏幕上的时区默认成了另一个值;同事先把系统时间与邮件服务器时间对齐,才让她抄记录。
旧PDF标作WQ-OBS/2019-06/V1.3。生成记录里,西渠观察点中断后连续三次联系失败,录入员最初填“待核失联”。后来汇总岗位在工作单上选了“已死亡”,理由栏写“长期无回应,按终止处理”。真正的死亡原件栏空白;原观察记录的纸本也只到联系中断。杜荃顺着审批链往下看,在发布确认人一栏看见自己的电子签名。
她记得后来在主表把状态改回“失联,状态待核”,却不记得当年放行过这一版。她请同事打印发布页和权限记录,核到签名使用的登录时段、所在工作站,才在纠错记录里写:汇总字段由已离岗同事录入,我审核发布,未核空白的死亡依据。退信发生时,她只知道旧PDF与原件不符;今天才有证据把自己放回错误链的具体位置。
日志还保留着她当年的一次查询:发布前她点开了外部联系次数,却没打开后面那一栏原件附件。她在纸上画了个圈,请同事核后台是否可能自动把“长期无回应”映射成“死亡”;维护者调用旧字段字典,发现两个状态分别需要人工选择,没有自动转码。这个结果对她很不方便,却省掉了以后把责任推给一套不存在的算法。
“我那时要赶一批外部查询。”她对同事说。
“可以写进原因说明。”同事把日志打印件递过来,“不能拿它填原件栏。”
杜荃没有争。她把纸本两封退件、三次尝试联系的时点、观察点停用通知、PDF生成日志、主表后来的更正记录排好。它们能证明当年如何把失联误分类,仍不能让她独自宣布受保护对象此刻的准确位置或身份。
她请同事给每份纸标明调阅来源,特别把“观察点停用”的行政记录和“观察对象死亡”的身份状态隔开。前者有原件,后者没有。这些材料以后会被别人继续用,少一个来源栏,错误很容易换个地方再出现。
设施咨询单位的值班负责人接通电话,口气比上次温和。他说两名工作人员确实到过西渠旧泵房,凭旧PDF认为没有活着的持有人提出异议,打算进去清点。门卫看了派车单,却要求他们出示场地产权单位批准;他们没有,暂时没开储物间。负责人现在仍希望尽快取出一批“无主遗留件”,询问杜荃能否传真一份证明。
“这份旧PDF证明不了死亡,‘无主’更不是我这边能确认的。”杜荃说,“进入现场须按你们本来应有的授权核。请把到场和未开门分别回书面记录。”
负责人让她联系门卫,解释那份PDF不能用。杜荃说她能给原接收单位发更正,也能按手续抄送场地管理者,但不能假冒他们的委托去命令门卫。她请负责人把现场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写在受限回执里,对方说有些麻烦,还是照做。通话结束后她拟了一份范围很窄的停止使用通知,没有附原观察对象的身份证明,也没把旧泵房写成她能处置的“遗产”。
对方说主表改了,他们又没接通知,现场出车钱算谁的。杜荃承认通知遗漏,要求他把已经发生的费用另记;这不改变原件不足的事实。对方没有当场承诺停止所有查找,但答应当天不再以“已死亡”为依据推进开门。
她回到资料室,核分发清单。五个初始接收点中三个有下载回执,一个地址已退信,经总机补通知;另一个共用账号曾再次下载,接收人仍待查。她暂停对外提供这一旧版的新查询,保留原文件和每次分发记录。屏幕上出现“是否删除过期版本”的按钮,她没点。错误一旦被别人拿来行动,删掉它就连谁曾看过哪句话也难查。
午饭前她到收发室核那封退信。旧地址的联系人退休,收发室保留了一张岗位变动回执,能确认邮箱为何退回,却不能证明替任岗位已经读到更正。她按单位总机找到新的档案收文岗位,请对方复述收件编号,随后才在发送表上填“新渠道已收”。另一处共用账号由五个人轮用,系统只显示下载时的设备号。她请求信息维护者保全日志,没有给五个人挨个打私人电话追问谁下载过。
同事问二三八号、二七三号是不是要一并冻结。杜荃打开各自的来源页:两案所依的原件和验证记录独立,未引用西渠这条错误分类。她在风险提示里只列受影响的旧版号与具体字段,没有把数据库所有条目都写成可疑。第30章那只同构旧案文件袋仍按来源待核、未并案保管,谁也没借此给它安一个共同凶手。
陈照下午来送馆内的一份接收回执,杜荃只让他看到可公开的纠错范围。他问西渠对象是否已经找到了,她答:“旧版的死亡结论站不住;现在状态要按保护协议由两名维护者分别核。先前有人说‘没活着的人反对’,不能拿我这张错表替人放弃反对。”
陈照注意到桌上两份提醒函:一份给旧PDF接收者,要求停止引用错误字段;另一份只给核验人,列出下一步联络协议和披露级别。他没有碰后者。杜荃拿起他送来的馆方回执,问清楚“收到材料”能否代表馆方同意她的判断,陈照说只能代表交到谁手里。她把回执钉在传递记录上,没有拿这次问答当案件证据。
“你是审核人?”
“是。录入的人离岗了,也不能替我检查那一栏。”杜荃没有要他安慰,“你把这个归在档案纠错,不要写进申扶案嫌疑人表。”
下班前,旧协议上的联络渠道终于回了条消息。发信人是受保护对象登记过的联络人,身份还需再核,内容却很明确:对象仍存在,不接受再向陌生单位公开证明自己“没有死”。杜荃把邮件留在受限收件夹,摘出可向核验人说明的状态,不转发真名与回信地址。她和第二名维护者约好第二天分别走各自的验证路径;屏幕上仍亮着那份有人拿来寻找“无主物”的旧PDF。
资料室锁门时,她又接到设施咨询方的短信:他们同意暂缓开储物间,但已向上级汇报要尽快取出里面的物件,要求给一个明确答复时间。杜荃回了复核完成的最早时段,并注明在那之前任何“已死亡”的状态引用均应暂停。对方回了个“收到”,既没有承认先前判断错了,也还没完成撤销现场追索。她把这两个字也存进版本追踪夹。
回家路上杜荃又翻了一遍自己当天的送达表。先前退信的那个岗位虽已通过收文渠道收件,表上仍没有具体经办人签名;共用账号的下载者也未查明。她把第二天待办写成两行:先依协议核当前状态,再请每个拿过旧版的单位说明是否转发、是否据此采取行动。她不能用联络人这一封回信替受保护对象公开身份,更不能因为今天有人答了“收到”,就把一趟到旧泵房的追索写成已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