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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救世主创世与人类婚姻的神圣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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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逐利与思辩

作者:荷雨行 | 分类:奇幻 | 字数:115.3万字

第529章 救世主创世与人类婚姻的神圣根基

书名:少女逐利与思辩 作者:荷雨行 字数:2.0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15:00:15

那个老妇人七十多岁,背驼得厉害,靠在一张歪斜的木凳上,手里攥着一只缺了角的搪瓷碗。

落萼薇问她家里还有什么人,老妇人说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女。

落萼薇问儿子在哪,老妇人说儿子在工地上干活,去年冬天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把腿摔断了。

工头给了三个银币就把人打发回家了,现在儿子只能拄着一根木棍在巷口帮人看摊子,一天挣几个铜板。

落萼薇问孙女多大了,老妇人说十一岁。

落萼薇问孙女在上学吗,老妇人摇了摇头,说孙女去年就嫁人了。

落萼薇的笔尖在纸面上顿了一下,然后她问老妇人孙女嫁给了谁。

老妇人说嫁给了隔壁巷子的一个皮匠,那个皮匠今年四十三岁,之前娶过两个老婆都病死了,没有留下孩子。

老妇人说皮匠给了她家二十个银币的聘礼,那笔钱用来给她儿子治腿,虽然腿最后还是没治好,但至少把欠来自神秘遥远东方的郎中的药钱还上了。

落萼薇在那段对话记录下面写了一行小字:“该女童十一岁,去年嫁与四十三岁皮匠为妻,聘礼二十银币。”

“其父因工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其祖母年迈无收入,该桩婚事系家庭在生存压力下做出的经济决策。”

“按照赫利俄斯王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女性最低法定婚龄为十二岁,但经父母同意并报当地教会备案后,十一岁即可成婚。”

“该女童的婚事在教会备了案,因此完全合法。”

落萼薇合上笔记本,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窗推开了一条缝。

晨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带着花园里潮湿泥土和残存玫瑰香气混在一起的味道。

落萼薇在心里对自己说:“十一岁。杨素行记忆里那个国家,法定婚龄是男二十二女二十,跟未成年人结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都构成强 奸罪。”

“但在这个王国,十二岁是法定婚龄,十一岁只要父母同意并报教会备案就可以结婚。”

“那个老妇人的孙女不是被逼着嫁人的,她是被家庭的经济状况推着嫁人的。”

“她父亲摔断了腿,她祖母七十多岁干不动活了,家里连下个月的房租都凑不出来。”

“那个皮匠出了二十个银币的聘礼,那笔钱刚好够还药钱和交两个月的房租。”

“她祖母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心里想的是‘至少孙女有口饭吃,不至于跟着我们一起饿死’。”

“而那个皮匠愿意出二十个银币娶一个十一岁的女孩,是因为他之前两个老婆都病死了没留下孩子。”

“他需要一个能给他生孩子的女人,越年轻越好,因为年轻的女孩能生更多的孩子,能生更长的时间。”

落萼薇把窗户推得更开了一些,让更多的晨风灌进来。

落萼薇想起自己之前在工棚里跟汉斯聊天时汉斯提到的那些关于女工怀孕的事情,想起那个肚子贴着机器铁板干活的女工——

想起霍夫曼医生病例本上那个死在第三条长凳上的十一岁女孩。

那些女孩和女人在这个王国的法律体系里被定义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要她们年满十二岁,或者十一岁但父母同意了。

她们被嫁出去、被雇佣、被解雇、被扣工钱、被要求加班、被工头“关心”,全部都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

她们的身体从这个制度里得到的东西只有一样:

在她们活着的时候尽可能多地从她们身上榨取劳动力和生育能力,在她们死了之后把她们的尸体卖给医学院或者研究所。

落萼薇从窗边转过身来,走回书桌前坐下,从抽屉里取出另一份材料。

那是落萼薇上周托外围层那位文学讲师从教会档案里抄出来的一份关于“救世主创世”的教义阐释文本。

文本的标题是《救世主创世与人类婚姻的神圣根基》,作者是北方教区一位已经退休的主教。

落萼薇翻开第一页,目光扫过那些用神学语言包装起来的论述。

文本的第一章写道:“救世主在创世之初只创造了一男一女,即亚当与夏娃。”

“全人类皆为亚当与夏娃的后代,因此全人类在血缘上本为一家人。”

“救世主令亚当与夏娃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这一诫命在人类繁衍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亲属之间的结合。”

“在救世主创世的神圣规划中,亲属之间的婚姻并非罪恶,而是人类延续的必然路径。”

“后世教会对近亲婚姻的种种限制,系出于世俗管理的需要,并非救世主本意。”

“在必要的情况下,为保障家族血脉的延续,亲属之间的婚姻应当被允许,并由教会予以祝福。”

落萼薇把那段文字读了三遍,然后翻到文本的附页。

附页里收录了十几条教会法庭在最近二十年间审理的婚姻合法性案件摘要,每一条摘要后面都附有教会法庭的裁决意见。

第一条摘要的案由是一个男子娶了自己亡兄的女儿,教会法庭的裁决意见写着:

“该婚姻符合救世主创世时一男一女繁衍后代的根本诫命,且该男子无其他子嗣,为保障家族血脉延续,准予该婚姻登记备案。”

第二条摘要的案由是一个男子娶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教会法庭的裁决意见写着:

“经查该男子之父在救世主见证下与两名女子先后成婚,该男子与同父异母妹妹之间的血缘关系系救世主所安排的家庭结构所致,并非该男子本人之过。”

“为保障该男子家族香火不断,准予该婚姻登记备案。”

落萼薇继续往后翻,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每一条的案由都是近亲婚姻,每一条的裁决意见都用了类似的措辞,把“家族血脉延续”和“救世主创世时的根本诫命”作为批准近亲婚姻的理由。

落萼薇在笔记里翻到之前记录的一段对话,那是她跟城南一个中年男人之间的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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