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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两个敌对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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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觉醒,痞子老公是恋爱脑

作者:花晴空 | 分类:诸天无限 | 字数:52.0万字

第133章 两个敌对的集体

书名:女配觉醒,痞子老公是恋爱脑 作者:花晴空 字数:2.2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08:24:24

很快,第二批知青到了。

有个叫郑培的青年,他自幼体弱是个病秧子。

可村里人清楚记得当初的善意是如何被辜负的。

没人体恤他的弱,都以为那是他的借口、托词,因为这是知青躲避劳动的惯用手段。

郑培死了,累死的。

他太乖了,太懂事了,别人不许他停,他就不敢停。

不过就是工分而已?

干不完就干不完,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人死了,懊悔也好,遗憾也罢,什么情绪都于事无补了。

五条人命横亘在两个集体之间。

大家都在抱团取暖,诋毁、防备、敌视着彼此,试图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尽管表面相敬如宾,但内里早已是不死不休的仇视状态。

很快,第三批知青到了。

有一个叫邬娇的姑娘,大抵家境也比较好,对谁都是颐指气使的,好像别人合该是她的奴隶,都该围着她打转,为她服务。

包括对村民也是,她有各种口号和大帽子逼迫村民帮她干活,事后还捏着鼻子嫌村民穷酸、愚昧。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她大概是女版的“陈晴朗”。

当然,人有千百样,不是每个知青都把村里人当傻子看,也是有正常人的。

曲向红是不同的。

当时想在知青点安顿下来,总要置办一些生活用品,少不得要和村民打交道。

比起颐指气使,把村民付出视为理所当然的人。

曲向红这种愿意交换,肯拿出村民紧缺的红布、棉花、糖票的,更受村民欢迎。

当不规矩的人里出现了守规矩的人,结果可想而知,她被所谓的“大小姐”一派排挤了。

“如果不是你装好人,充冤大头地给村民报酬,他们会心甘情愿地为我们提供这些,而不是讨价还价。”

当事人原话,她是不是觉得我们乡下人是不计较得失地傻子?

大家肯帮他们安顿,不过是不想郑培的事再度上演,这种帮助是有限的。

真让大伙真金白银地为她提供私人物品,那是不可能的。

谁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呀?

我有时候真理解不了,为什么虚伪的人,反而比善良的人能更快地融入陌生的集体,并凝聚出自己的势力欺凌别人。

程淮舟插话道:“因为社交的规则,从始至终看的就是你给对方带来的利益。

可以是真金白银,也可以是虚无缥缈的情绪价值,比如无时无刻都陪伴、风趣幽默令对方开心,有一技之长能为对方带来成长等等。

这种人清楚这套潜规则,哪怕初期只是几句漂亮话,为大家说几句公道话,也会在一定情况下凝聚一些人。

旁人觉得靠近她是有利可图的,不过,这种交际模式不长久,没人是傻子,但确实管用。”

或许吧!

总之,大家将矛头对准了曲向红,说话阴阳怪气,杂活分最多,甚至克扣起她的口粮。

曲向红是个温柔好性的人,惹不起她就躲,杂活多一点就顺手干,她说当交房租了。

至于,口粮就拿到我家搭伙,我负责每天给她送饭。

一来二去的也就熟识了。

对方见在她这里讨不着好,少不得要编排些有的没的,在我俩的关系上做些文章。

不管是她迫于舆论压力远离我,还是我迫于舆论远离她,她都会失去村民的助力,回归到知青集体中,向她们低头。

她没有,我也没有,因为我喜欢她。

那会儿,她被整个知青团体排挤,她们不和她交流,她太孤独了就来找我说话。

一起挖笋子,采蘑菇,编竹筐,她还教我识字,给我读报,看书。

那时的我很迟钝,不懂。

为什么一下工就想着见她,觉得是怕她饿着吧,毕竟她在我家搭伙过日子。

我得准时准点地送饭,不能让城里人觉得我们乡下人占便宜。

至于,休息的时候找她,我觉得……单纯是我俩比较玩得来。

她和那些娇气又傲慢的知青不一样。

认识一年多,我去向阳坡的地方摘了一篮子刺菠萝。

我们这儿有很多稀奇的野果是她没吃过的。

那会儿我只想着挑最大、颜色最黄、熟得最好的果子给她,没留意脚下,从坡上摔下来,胳膊摔青了,脸也摔肿了。

可摘都摘了,怎么也要拿给她尝尝的。

她问我,“为什么要摘给她吃?”

哪有为什么,想摘就摘了。

她又问,“是只摘给她一个人,还是别人也有份?是今年才有,还是年年都有?”

你猜我当时怎么说?

我想她迟早是要回城的,没人愿意留在山沟沟里。

她如果真的想吃,那我就邮寄给她。

只是不知山高路远,邮过去坏的还剩几颗?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蠢人,但那时候真是蠢得有够可以的。

她笑了很久,笑得我莫名其妙都要生气不理她了。

她问我,要不要和她处对象,以结婚为目的。

当时,我人都傻了,直到现在我都记不起来,当初说了什么,只觉得整个人轻飘飘的,像一朵云飘在了空中。

阳光明媚,碧空如洗,微风拂面,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惬意。

直到隔天,她主动挽上了我的胳膊说,牵对象是天经地义的!

原来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吗?

可我总觉得自己没有答应她,当初到底说了什么?是考虑一下,还是先试着交往。

不记得了,总之稀里糊涂就谈恋爱了。

感觉谈恋爱和之前也没区别,依旧是一起吃饭,一起上工,一起挖笋子。

可能是因为我们进度比较慢,交往了三个月才牵手,五个月才拥抱接吻。

现在想来,真是令人怀念的一段时光啊。

那一年是知青和村民相处最融洽的一年。

因着我的关系,她也认识了很多村民,路上见了会打招呼,有时也帮村民写信或是寄东西。

新来的知青发现,村民也没大伙说的那么冷漠。

很多人也同村民换取日常所需,一切都在向正常的方向发展。

直到,那位脚踏好几条船的女知青翻船了,不得不说,她在养鱼这方面确实天赋异禀。

村里好几家条件不错的小伙都在供养她,最后闹到了知青点。

要么结婚,要么赔钱。

邬娇破口大骂,乡下人是如何穷得上不了台面。

“你以为我和他处对象是看上他吗?给我干活是你的荣幸。

能和我这样的城里姑娘谈,你们就偷着乐吧,有什么不知足的。

不信你问曲向红是不是也这样想,她是真心和吴喜处对象吗?”

她没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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