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婉婉看着他们一个个都去楼下吃饭去了,想到今天就是她最后一次来武馆,她心中还生出一丝不舍来。
今天凌晨突破归元功法第一层之后,她的体魄、身法、感知、反应,已经远超这些常年练武的人。
武馆这套基础咏春,她也基本全都掌握,继续留着纯属浪费时间。
她本来的打算就是功法修炼到第一层,有了自保的能力,就着手之后的发展。
之前她还想着先从什么地方入手发展事业。
刚刚听着众人疯聊武侠小说,唐婉婉一下子就有了想法。
她天生对数字敏感,在理科方面悟性极高没错,但她受外公和妈妈的影响,更喜好文学和艺术,从小就爱看各种文学和历史书籍,喜欢写写画画。
就算是来到香港后,她也没有丢了这个爱好,别人休息闲聊、赌马侃八卦、泡茶档吹牛的时候,她唯一的消遣就是看书。
以前看过的《史记》和《资治通鉴》她又看了一遍,这一遍看的感触更深,想的也更深。
看尽千年王朝兴衰,看透古今人心冷暖。
眼下七十年代的香港书市,就两类书最赚钱、最火。
一类是觉罗小生写的这类的武侠,江湖恩怨、小人物挣扎求生、快意仇,底层百姓看得代入、看得解压,所以全民疯追。
一类是台省瑶琴作家写的情情爱爱、纠缠虐恋,专门拿捏女读者情绪,销路同样爆火。
可从头到尾,没有一本书,真正写得出华夏泱泱五千年的磅礴底蕴、历代盛世风华。
那么,她正好可以做去写这类小说的人。
不写虚无缥缈的江湖杜撰,不写矫情拖沓的儿女情长。
她要写真正的中华历史。
写大秦一统山河的霸气,写强汉逐鹿边疆的风骨,写盛唐万国来朝的璀璨,写大宋烟火风雅的温柔,写大明寸土不让的傲骨。
当然,单纯的历史小说会失去趣味性,也让普通人没有代入感,她要塑造一个让普通人有代入感的主角。
唐婉婉瞬间脑洞大开,怎么能让人有代入感,那她就把主角设定成一个七十年代香港做码头的扛包工人,名字也要起一个烂大街的名字,嗯,就叫阿明。
阿明因为一次帮派街头械斗,被机枪扫射,打在大腿上,死在了深水埗的码头上。
死后他去了阴曹地府报到,然后等阎王爷点名的时候才知道,小鬼抓错了人。他本不该去死的,只会成为残废而已。
会死的是另外一个跟他名字一样年龄也相同的人,不过这个人是帮派的马仔。
阿名想到在家里嗷嗷待哺,一个五岁一个七岁的弟弟妹妹,不要痛哭流涕,他父母都是造纸厂的工人,一次造纸厂失火,两人都死在了火里。然后就留下了他和他的两个弟弟妹妹。
那年他17岁,从那一年开始他就在码头扛包挣钱养活弟弟妹妹,现在他又因为阴曹地府勾错人,他也死了,那他的弟弟妹妹该怎么办,岂不是要饿死,他越想越伤心,阿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开始大闹阴曹地府。
最后阎王爷答应她可以回到原世界。
但阿明想到他们说的他会成为一个残废,又实在不想成为残废活着,那样他不还是没办法照顾弟弟妹妹?
然后阎王爷没办法,是他的手下办错了事儿。最后只能给她想办法,让他去别的世界攒功德,攒够功德后,就可以回到他还没有被枪杀的时候。
然后他开始辗转遍历各个朝代。
因为她是现代的灵魂,他虽然生活在社会底层,但相对于古人他也有着超前的眼界,他在古代过的虽然磕磕绊绊,但到后来都会过得风生水起。
主角跟随历代千古名士,亲历王朝更迭、盛世山河,见证风起云涌的历史洪流,悄悄弥补无数史书留下的千古遗憾。
这种书可以根据朝代的不同,写出一套系列书。
这样的小说既有大历史的磅礴格局,又有小人物的挣扎成长、热血逆袭。以她的文笔和构思,只要写出来,她相信一定会比市面上所有武侠、言情都更有厚度、更抓人。
念头越想越通透,紧跟着一个更大胆的计划冒了出来。
与其写好稿子受人拿捏、投稿看人脸色,被杂志社抽成、压价、改剧情。
不如——自己开一家杂志社!
自己写稿、自己连载、自己把控内容、自己发行铺货!
在这个鱼龙混杂、文化杂乱的七十年代香港,做独一份的国风历史杂志,走出一条从来没人走过的新路!
脑子里的计划乱七八糟铺展开来,越想越开阔。
这时候,罗永浩拍了拍唐婉婉的肩膀:“他们都去吃饭了,你不饿吗?怎么还不去吃饭?”
唐婉婉:“哦,我想请你一起去外面吃饭,有话要和你说。”
罗永浩:“行啊,没问题!”
两人并肩走出武馆,去了常去的街边大排档。
点完两份叉烧饭,趁着上菜的空档,唐婉婉抬眼,语气平静认真:“罗师兄,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来武馆练功了,以后我就不过来了。”
罗永浩闻言微微一愣,却半点不意外。
他全程看着唐婉婉三个月的逆天蜕变,以她现在的身手底子,确实没必要再练这些基础拳脚,留在武馆纯属浪费时间。
他随口问道:“不练也好,没必要耗在这里。那你接下来打算干嘛?找工做事?”
唐婉婉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清淡含糊:“暂时没定,或许慢慢找份安稳工作吧,不急,我暂时不缺钱。”
罗永浩一听这话,当场闭麦。
他可太记得之前赌场那回事了。
这丫头心思深沉、手段厉害,随便出手就是大赢,根本不是需要打工糊口的普通人。
罗永浩只点点头:“行,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以后有空随时回来坐坐,武馆大门对你永远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