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圣都的第三天,温乙开始整理清场实录。
实录他誊了两份,一份交教廷,一份存档。存档那份,他拿回来复核——这是他抄了三十年的习惯,抄完要数,数完要核,核完要签。清场实录也一样。
他坐在值房里,把存档那份摊开,一页一页核。
实录是按天记的:第一天收了多少尸,第二天收了多少尸,每天一个数,最后加起来,是总数。
温乙从第一天数起:
第一天,收尸二百一十七具。
第二天,收尸三百零四具。
第三天,收尸二百八十六具。
他数了七天,把七天的数加起来,算出一个总数:三十万零一具。
三十万零一。
温乙看着这个数,愣了一下。
他抄了三年名录,名录上的阵亡数,是三十万零一。他记得清清楚楚——名录最后一页,写着总计三十万零一人。
清场实录的总数,也是三十万零一。
两个三十万零一,对上了。
温乙松了一口气。他正要往下核,忽然又停住了。
他想起来一件事。清场实录的每一天,他都核过一遍——他核的,不是收尸数编号。
清场的规矩,每具收上来的尸骨,都要编号。温乙负责记编号——一号,二号,三号……记到多少号,实录上就有多少具尸骨。
他翻到实录的最后一页,找编号的末位数。
末位数:三十万。
三十万号。收上来的尸骨,编号到三十万号,就没有了。
可总数是三十万零一。
温乙以为自己算错了。他又数了一遍——七天,每天的数,加起来,三十万零一。可编号,到三十万,就断了。
编号三十万,总数三十万零一。差一。
差一。
温乙坐在案前,盯着这两个数,看了很久。
他想起名录上那个差一字——定稿比抄本少一个字。
名录差一字。编号差一具。
温乙把这两个写在一起,看着它们,看了很久。
他忽然想:总数三十万零一,编号到三十万。多出来的那一具——是哪一具?
他翻回实录,从第一天开始,一页一页翻,找编号的断点。
第一天,编号一到二百一十七。第二百一十七号之后,第二天从二百一十八号开始。温乙顺着编号数下去:二百一十八,二百一十九……一直数到第七天,最后一个编号:三十万。
编号是连续的,没有断点。
可总数比编号多一。
温乙把实录翻到最后一页,看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行。那行写着:收尸若干,编号至三十万号,以下不编号。
以下不编号。
温乙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这行字,是他写的吗?他记得他记编号,记到三十万号,天黑了,队伍收工了,他确实没再记。可以下不编号这几个字——他不记得自己写过。
他凑近了看笔迹。字迹工整,跟他自己的字,一模一样。
温乙把自己的笔拿起来,在纸上写了一遍以下不编号,又跟实录上的对照——一模一样,连笔锋都一样。
是他写的。
可他不记得写过。
温乙坐在案前,出了好一会儿神。
他想:他记编号记到三十万号,天黑了,收工了。多出来那一具——如果真有那么一具——是他收工前记的,还是收工后别人记的?
他翻回最后一天的记录,从头看。最后一天,从上午记到黄昏,编号从二十九万九千多,一路记到三十万号。中间没有断,没有跳。
三十万号之后,就是以下不编号。
温乙把这几个字,又看了一遍。
他忽然琢磨:三十万号之后,到底还有没有尸骨?
他想起那天黄昏。队伍收工的时候,他记得,曹黑脸喊了一声,然后他停了笔。可在他停笔之前,他好像——记了点什么?
他记不清了。
温乙把实录合上,坐在案前,想不起来。
那天黄昏,他到底有没有多记一具?
他想了很久,想不起来。他决定去问曹黑脸。
曹黑脸住在圣都东城,教廷护队的营房里。温乙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营房门口劈柴。
曹爷。温乙说,清场最后一天,收工的时候,我记得好像还有一具尸骨没编号?
曹黑脸手里的斧头停了一下。他抬起头,看着温乙,看了一会儿,说:先生记性真好。
温乙心里一紧:真有?
曹黑脸说:有。最后一天黄昏,收工前,护队在土坡下头,又刨出一具。我说收工了,别刨了。可那具尸骨,就露了半截在外面,不埋回去,晚上怕招东西。我就让兵卒把它起了出来。
然后呢?
温乙听着,心里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誊实录的时候,最后一天的编号,是连续的,到三十万号就断了。可总数是三十万零一。多出来的这一具,就是曹黑脸说的这一具。
他当时收笔了,曹黑脸说再加一具,他就记了。
他记得他记了。
可他誊存档版的时候,这一笔,他没有誊进去。他当时为什么没誊?他记不清了。
他只觉得,他誊到三十万号,手就停了。像有人,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再写。他打了个寒战。他张了张口,想问什么,又不知道从哪问起。
他心里翻腾着几个念头:那具尸骨,是谁?为什么单它多出来?他想起名录上那个差一字——定稿比抄本少一个字。
名录上,有人把一个名字,从名单里抠出去了。
实录里,他——温乙自己——把三十万零一号,漏了。
一个被抠,一个被漏。
他忽然琢磨:这两件事,像不像同一只手干的?他站在营房门口,后背有点凉。
风又吹过来,他紧了紧衣裳。
他心里又过了一遍那天的情形:黄昏,收工,曹黑脸喊再加一具。他提笔,记下三十万零一。
他记得,他记完,还念了一声——三十万零一,跟名录对上了。
他当时,为什么这么说?他想着,心里一沉。
他当时说那句话,是因为他数过名录,名录是三十万零一。
可他记编号记到三十万号,实录总数却是三十万零一——他当时,怎么会知道总数是三十万零一?除非——他当时,数的不是编号。
他数的,是别的。他最后问出口的,只有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