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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复仇,一不小心成了首富!

作者:辣条先森 | 分类:都市异能 | 字数:286.1万字

番外:巧儿——山那边的光

书名:一心复仇,一不小心成了首富! 作者:辣条先森 字数:6.6千字 更新时间:2026-06-28 16:25:18

我叫冯巧儿。

这个名字,是我上小学那年才有的。

在这之前,我爹冯老栓叫我“喂“,叫我“赔钱货“,叫我“扫把星“。

他赌输了钱,回来就骂我,说我是他命里的灾星,挡了他的财运。

我娘不管,她只会哭,跪在灶台前哭,眼泪掉进锅里,跟稀粥一块儿煮。

我每天天不亮就得起。

后山的猪草带着露水,割一把,裤腿就湿到膝盖。

柴火比我还高,背在背上,压得脊梁骨咯咯响。

从后山到村口那段路,我闭着眼睛都能走——

哪块石头会绊脚,哪棵树能靠着歇一歇,哪条沟要跳过去,全刻在骨头里。

有时候走到半路,实在走不动了,就坐在田埂上,看着天一点一点亮起来。

远处的山头像一头趴着的牛,我就给它起名,叫大牛。

大牛不爱说话,但它每天都看着我,好像在说:再撑一下,天就亮了。

——

要上学那年,我有了名字。

村东头的账房先生来串门,看见我蹲在灶台边,啃一块有霉点子的红薯皮,随口说了句:“这丫头手倒是巧,会自己剥红薯皮。“

冯老栓难得高兴,大手一挥:“那就叫巧儿。”

就这么定了。

跟给猪崽起名差不多,比给狗起名还随意。

可那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把“巧儿“两个字念了无数遍。

念到嘴唇发麻,念到眼泪把枕头洇湿了一大片。

我有名字了,我叫巧儿。

——

也是这一年,隔壁王大勇家多了个孩子。

王大勇是村里出了名的赌鬼,还嗜酒,十天里有八天不着家。

他婆娘跑了好几年,家里就他一个人。

可那年冬天,他家突然传出了孩子的哭声。

村里人都说,是从外地偷来的。

那孩子叫狗娃。

狗娃刚来的那阵子,天天扯着嗓子哭,哭得嗓子都哑了。

我趴在墙缝上偷偷看,看见王大勇拿皮带抽他,抽完了把他扔在柴房里,门一锁,自己出去喝酒。

柴房里黑,狗娃就缩在角落里,抖个不停。

有一天,我偷偷摸过去,从门缝里塞进去半截红薯。

狗娃愣了一下,抓起来就啃,连皮都没剥。

他抬起头,透过门缝看我,眼睛又黑又亮,像山里的迷路的小兽。

后来我就经常偷偷给他送吃的。

半个窝窝头,一把炒黄豆,有时候是我在灶台上,偷留的一口稠粥。

东西不多,我自己都吃不饱,但每次看到他饿得吃土。

我就觉得,少吃一口死不了人,少吃一口,也许就能让他多活一天。

期间被冯老栓发现过两次,一次他拿烧火棍抽我的腿,一次他把我推进猪圈,让我和猪睡了一夜。

但我还是会送。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大概是觉得没有我的话,狗娃会饿死。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收了几次麦子,狗娃不哭了,他能出来玩了。

我就开始教狗娃认路。

用小石子在地上画,画王大爷家的牛棚,晚上没人;

画后山坡的小路,能通到国道;

画河边的芦苇荡,藏进去就没人找得到。

狗娃问我:“你不怕我跑了,你爹打死你?“

我抠着棉袄上的补丁笑:“我娘说我是捡来的,打不死。”

他看着我,很久没说话。

那年我九岁,他大概八岁。

两个被世界遗忘的孩子,在泥地上画着逃跑的地图,像两只挤在窝里的小兽。

——

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三宝。

三宝是村里猎户家的儿子,比我大几个月。

顿顿能吃饱,时不时还能吃到肉。

有一次,我背柴火摔在沟里,他把我拉上来,拍掉我身上的土,说:“巧儿,你轻得跟柴火似的。”

三宝特别好。

他会在山里打到野兔时,偷偷塞给我一条腿。

他会在我割猪草割破手时,用树叶给我包伤口。

他还会在我和狗娃说话时,蹲在墙头上放风,看见大人来了就学鸟叫。

我们三个,就这样在泥里、在风里、在打骂声里,一点一点长大。

——

狗娃逃跑那天,下着小雨。

我骗王大勇,说他爹在村口找他,趁夜把他引开。

狗娃从柴房后面翻出去,跑出去老远,还听见我在后头喊:“人往那边跑了!”

紧接着是我爹冯老栓的骂声,棍子落在肉上的闷响。

我蜷缩在地上,雨水和泥混着血,流进眼睛里。

那一顿打,让我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后背的伤结了痂又裂开,裂开了又结痂,反反复复,疼得我整夜整夜睡不着,只能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咬着枕巾不让自己哭出声。

疼是真疼,但我一点儿都不后悔。

因为我知道狗娃跑了,他跑掉了,他不用再吃土了,不用再挨打了。

这就值了。

用半个月下不了床,换一个人活命。

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

——

日子就这样,像村口那条河,不紧不慢地往前淌。

我一天天长大,还是割猪草,还是背柴火,还是挨打。

弟弟出生后,日子更苦了。

洗尿布、喂猪、砍柴、做饭,还要照顾生病的娘。

家里的吃食要先紧着弟弟,然后是冯老栓,然后是我娘,最后才轮到我。

有时候轮到我,锅里只剩一碗刷锅水。

我端着碗喝完,肚子咕咕叫,但不敢说饿,说了还要挨打。

多亏了三宝偷偷给我送吃的,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长大。

十五岁那年,冯老栓说要给我寻婆家,我求他,说娘身体不好,弟弟还小,我再干两年。

他瞪我一眼,没再吭声。

我小学没上完。

在冯老栓眼里,女娃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嫁人换钱。

三宝上过,但他也不爱读书,三天两头逃学来找我,给我讲课本里的故事。

他说山外面有大海,有高楼,有不用烧柴的暖气。

我说三宝,你骗人吧,哪有不用烧柴就能热的房子?

他说巧儿,真的,狗娃就在山外面,说不定他就在享福呢。

闲下来的时候,我跟三宝总是会聊起狗娃。

聊他跟我们一起掏鸟窝、一起下河摸鱼、一起躲在稻草堆里,看星星的那些日子。

狗娃走后半年,我收到了他的信。

信是三宝从镇上带回来的,皱巴巴的,信封上写着三个端正的字:冯巧儿收。我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用手指来回摩挲,把信封都摸起了毛边。

我认不全字,拿到村头找账房先生读的。

先生念了一半,问我:“这个杨帆是谁?”

我说:“狗娃。”

先生笑了:“狗娃是狗娃,杨帆是杨帆。”

我说:“狗娃就是杨帆,杨帆就是狗娃。”

我才知道,他不叫狗娃了。

他叫杨帆。

杨帆,扬帆。

多好的名字,像船,像风,像能去任何地方。

我开始给他写信。

不会写的字,就用圈代替。

三宝教我,我写一页,他改半页。

我说杨帆,我割了三百斤猪草。

我说杨帆,我娘的病好些了。

我说杨帆,三宝打了只野鸡,分了我一半。

杨帆回信说,他在城里,有了朋友,有了能睡觉的床。

他说巧儿,你要识字,识字才能走出大山。

他说三宝,照顾好巧儿,等我回来。

那一封信被我压在枕头底下,睡了三个月。

——

十九岁那年,王大麻子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王大麻子是村里的富户,家里有个傻儿子,新过门的媳妇,没半年就跑了。

村里人都说,那媳妇不是给傻儿子娶的,是给王大麻子自己找的。

现在媳妇跑了,王大麻子要再找一个。

他看上了我。

两万块彩礼,冯老栓眼冒金光,当场拍板。

我不愿意。

我跑过,被抓回来,锁在柴房里。

我闹过,被冯老栓扇耳光,扇到耳朵嗡嗡响。

最后,他们用铁链子把我绑在床头,像绑一只准备拉到集市的牲口。

那几天,我数着房梁上的木纹,一根一根地数。

数到第三千根的时候,我想,就这样吧,认命吧,巧儿,你生来就是草,草不该有别的想法。

可就在那一晚,我听见了一个声音。

很轻,很小心,像猫走在瓦片上。

我以为在做梦。

直到那个声音在窗根下响起:“巧儿,是我。”

我爬过去,透过后窗的缝隙,看见了一张脸。

那张脸变了,高了,瘦了,有了棱角。

可那双眼睛还是又黑又亮,熟悉得让人心慌。

是狗娃。

是杨帆。

他回来了。

我浑身发抖,牙齿打颤,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想喊他,想捶窗户,想告诉他我过得很苦。

但我怕,怕惊动冯老栓,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杨帆从怀里掏出一块牛肉,撕成一条一条,像当年我掰红薯那样,轻轻塞进窗缝。

他的手在抖。

我的泪在流。

他掏出一把小折刀,试图撬开窗户。

可木板钉得死死的,任凭他怎么用力,依然纹丝不动。

他的刀尖在木板上划出深深的痕,像一道道绝望的伤口。

“巧儿你等我,”他压低声音,“明天晚上,我一定来接你。”

他走了。

我攥着那几条牛肉,在黑暗中坐了一夜。

牛肉是咸的,混着眼泪,像一场迟来的救赎。

接亲前一晚,冯老栓和王大麻子在外屋喝酒,我听见他们划拳,听见他们笑,听见他们说“两万块,值了”。

深夜时,后窗传来轻微的响动。

杨帆撬开了木板。

他伸手进来,我抓住那只手,像抓住一根救命的绳。

他把我拉出去,我光脚踩在泥地上,凉得钻心,但心里是热的,烫的,像有一团火在烧。

我们跑。

拼命地跑。

穿过玉米地,穿过河滩,穿过芦苇荡。

可王大麻子的人还是发现了。

因为王大勇回来了。

他早就认出了打扮成货郎的杨帆,一声喊,整个村子都亮了灯。

我们像狗一样被抓进祠堂,火把把黑夜照成白昼。

王家庄的人围着我们,嚷嚷着要打死我们。

“打死他!”、“偷人的贼!”、“冯老栓,你养的好女儿!”……

冯老栓冲上来要打我,杨帆把我护在身后。

可拳头和棍棒从四面八方落下来,他再硬,也是肉长的。

就在那时,一声枪响。

三宝。三宝举着猎枪,从人群外冲进来。

他的脸惨白,手在抖,但枪口对准了王大麻子的傻儿子。

“放人。”他说。

然后,派出所的人来了。

我松了一口气,以为得救了。

可清河县的警察跟王大麻子穿一条裤子,他们带走了杨帆和三宝,说要“依法处理”。

我跪在地上,抱着警察的腿,哭着说“不是他们,是我,是我自己跑的”。

没人听,没人信。

他们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件货物。

我重新被架回了家。

锁上门。

那一刻,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我以为,杨帆和三宝会被关起来,我会被绑上花轿,嫁给那个比我爹还老的男人,然后在某个深夜,像我妈一样,跪在灶台前哭一辈子。

第二天,我被架上了花轿。

红盖头,红棉袄,红绣鞋。

头发被胡乱挽了个髻,插了一朵不知从哪儿摘来的野花。

唢呐在吹,鞭炮在响,王大麻子在笑。

我被两个人架着,像一架没有灵魂的木偶,一步一步走向那个深渊。

就在仪式即将开始的时候——

一阵刺耳的轰鸣声突然从远处传来。

盖过了唢呐声,盖过了鞭炮声,盖过了满院子的笑闹声。

一辆摩托车。

像一头疯牛,顺着土路直冲过来,车轮碾过鞭炮碎屑,溅起一地红渣。

车上的人戴着面罩,看不清脸,但那身形,我认得。

是杨帆和三宝。

一声巨响,炮仗在大红拱门上方炸开。

火星喷溅,浓烟裹着辣椒面和胡椒粉往人鼻子里钻。

有人呛得蹲在地上咳,有人揉着眼睛骂,孩子们吓得哭爹喊娘……

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

炮仗像连珠炮,在众人头顶上开花。

在地上蹦,钻进人群脚边。

场面乱了。

彻底乱了。

混乱中,一双手伸过来,一把将我捞起来。

那双手很稳,很有力。

“巧儿,走。”

我抱住他的手,像抱住一棵在狂风里也不会倒的树。

我们三个人,三宝抱着大黑。

三人一狗,在漫天的硝烟和辣椒面里。

冲出王家庄,冲向那条通往国道的土路。

风在耳边呼啸,像自由的呼啸。

我回头望了一眼。那个我生活了十九年的村子,在烟尘中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山的褶皱里。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也知道,我再也不用回去了。

——

我们先去了金陵,后来又去了首都。

首都比我想象的大。

第一次站在高楼大厦面前,仰着头看,脖子都酸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楼可以这么高,高到把天都遮住了。

原来马路可以这么宽,宽到能并排跑好几辆汽车。

原来城市里晚上也是亮的,霓虹灯把夜空染成了五颜六色,像打翻了一盒颜料。

杨帆带我们去了出租屋。

很小,但干净,有床,有被子,有能锁的门。

我洗了一个热水澡。

水流过身上那些旧伤疤的时候,我蹲在淋浴间里,哭了很久。

我第一次觉得,那些伤疤,不再是耻辱的印记,而是——活下来的勋章。

可开心之后,是浓浓的自卑。

我识的字不多。

甚至不会说普通话,不会用电脑,不会坐公交车。

我和三宝,在这个城市里,像两只误闯人间的大猩猩,笨拙,可笑,多余。

我们是杨帆的累赘。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我心口,白天黑夜地疼。

杨帆很忙,他要上课,要写代码,要管公司。

但他每天晚上都会回来,给我们带吃的,教我们识字,给我们讲外面的世界。

我和三宝上了夜校,没日没夜地学。

白天,我们偷偷在出租屋附近的小作坊里打零工,我缝扣子,三宝搬货。

晚上,我们去夜校,从最基础的拼音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啃。

我学得比三宝快。

因为我害怕。

害怕再次被丢下,害怕再次成为累赘。

害怕再次回到那个,除了挨打和哭泣什么都没有的地方。

杨帆说:“巧儿,你不用急,慢慢来。”

我说:“我慢了,就追不上你了。”

他看着我,很久没说话。

然后,他摸了摸我的头。

像很多年前我塞给他红薯时,他透过窗缝看我的那个眼神。

——

改变我们命运的,是军训结束后那段时间。

那年秋天,杨帆说要收学校军训服,卖给农民工。

他说城里打工的人需要便宜耐穿的衣服,学生军训完衣服就扔了,这是浪费,也是商机。

我和三宝第一次觉得自己有用。

学校的人负责收集,三宝负责运输。

他考了驾照,开了一辆面包车,顶着大太阳,一趟一趟地跑。

我则带着夜校的女工,在租来的仓库里清洗、分类、修补,然后打包售卖。

那些衣服上有汗味,有泥点,但我们一点儿都不嫌脏。

我洗得很认真,像在洗自己的过去。

一个月。

就一个月的时间。

当杨帆把一沓钱放在我们面前,说“这是我们两个人应得的,一共十六万“的时候,我和三宝愣住了。

十六万。

两万块就能买下我一条命,十六万,能买我八条命。

可这不是买命的钱。

这是我们自己挣的钱。

是我一针一线缝出来的,是三宝一车一车拉出来的,是那些夜校女工在昏暗灯光下洗出来的。

我捧着那沓钱,手在抖,眼泪掉在钱上。

三宝更夸张,他跑到厕所里,关上门,哭了十分钟。

出来后眼睛红肿,却笑着说:“巧儿,咱们有钱了。”

“嗯,”我说,“咱们有钱了。”

“咱们不是累赘了。”

“嗯,”我用力点头,“咱们不是累赘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觉得自己是累赘。

我是有用的人,我帮到了杨帆。

——

后来,我们联合夜校下岗职工,成立了线下推广团队。

帮E职通跑小区,跑企业,跑每一个需要兼职信息的角落。

我和三宝,带着一群人,挤地铁,睡地下室,吃泡面,但眼睛里都有光。

紧接着,同城帮在全国拓展,我们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啃。

再后来,淘宝网的线下驿站,售后网点,物流中转……

我和三宝,从大字不识的山区孩子,变成了能独当一面的管理者。

我能看财务报表了,能开会了,能带着几百人的团队了。

三宝能谈判了,能管供应链了,能在酒桌上把客户喝服了。

可每次深夜加班,我望着窗外城市的灯火。

总会想起那个,趴在墙缝上给狗娃塞红薯的小女孩。

想起那个被铁链,绑在床头的十九岁姑娘。

想起那个在摩托车后座上,风驰电掣的场景。

如果没有杨帆。

没有他撬开的那扇后窗。

没有那辆冲进婚礼现场的摩托车——

我现在会在哪里?

也许已经死了。

也许还活着,但活得像一具行尸走肉。

也许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然后看着他们重复我的命运。

一代一代,像推磨的驴,永远走不出那个圈。

杨帆不只是救了我。

他让我知道,人是可以被看见的。

不是作为“赔钱货“,不是作为“扫把星“,不是作为两万块彩礼的等价物。而是作为一个人,一个有名字、有尊严、有未来的人。

——

我改名字了,叫巧珍。

现在是扬帆科技同城帮的副总裁。

年薪百万,我手下管着三千人,我在首都买了房。

我娘后来又托人找过我几次,但我依然没有原谅她,没有原谅当年他们对我的伤害。

他们的苦难不是我造成的,当他们选择拿两万块钱把我卖掉时,王家庄的冯巧儿就已经死了。

我现在最开心的,是每年会跟着E基金去山区。

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瘦、一样黑、一样眼睛亮亮的女孩,因为一笔学费,能继续读书。

她们在信里写“巧珍姐姐,我想成为你“的时候,我知道杨帆出现在那个夜晚,从窗缝里塞进来的,不只是牛肉。

是一粒种子。

一粒叫“希望“的种子。

它在黑暗的柴房里发芽,在泥地上开花,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结果——

然后,被风一吹,吹遍了整片山野。

——

前几天,三宝问我:“巧儿,如果当年杨帆没回来,你会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但我现在知道了。”

“有些人出现在你生命里,就是为了告诉你——”

“草也能长成树。只要风肯吹,只要雨肯下,只要——”

“有人愿意弯下腰,把你从泥里扶起来。”

三宝沉默了很久,然后笑了,“巧儿,你说得对。”

“但你也别忘了,”他指了指自己,“当年扶你的,不止杨帆一个。”

“还有我。”

“还有我手里的那把猎枪。”

我笑了,眼泪却掉了下来。

是啊。

还有三宝。

还有那个举着猎枪、但枪口对准了恶人的伙伴。

我们三个,从泥里长出来,从风里走出来,从黑暗里逃出来——

如今,都站在了光里。

这光,也不是谁的施舍。

是我们自己,一步一步,挣来的。

窗外,京都的夜色温柔。

远处有汽车驶过,汽笛声悠长,像一声来自过去的叹息。

我合上电脑,站起身,走到窗前。

灯火千万盏,有一盏属于我。

而我知道,在更远的地方,在遥远的山区,在某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

一定还有一个女孩,正趴在墙缝上,看着隔壁柴房里那个哭泣的孩子。

她手里攥着半截红薯,眼里有光。

我想对她说:

“别怕。”

“把红薯给他。”

“把地图画好。”

“把路认清楚。”

“因为总有一天,有人会骑着摩托车,穿过硝烟和辣椒面,来接你。”

“而你要做的,只是——”

“别放弃。”

“永远,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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