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田兼则转向她:“这位客人,您是我们的老顾客,但您家离我们这儿很远呢?”
“我家离这儿很近,走路30分钟。”年轻女性回答。
“既然如此,那晚上9点离开这里也来得及吧?”
年轻女性摇摇头:“可是我家那台电脑刚刚出了点问题,我需要用手机进行,但我的手机快没电了,我得早点回去充电。”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真是没办法了。”胁田兼则点点头。
年轻女性对胁田兼则说:“对了,可以再帮我加点芥末吗?怎么感觉今天的芥末不够味啊?还要再来杯威士忌苏打。”
中年男人说:“既然这样的话,麻烦再给我来一份萝卜泥好吗?有点儿不够吃了。”
他有又说说:“还有再给我来一杯乌龙茶吧。”
年轻男人大咧咧地说:“嗯,那再给我来一杯可乐,一份醋腌姜片。”
柯南看着这一幕:这些都是免费的吧?
柯南看着这一幕幕,心里却在飞速地转动。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的袖口上沾着那位阿姨的血?而且,小偷为什么要特意把手包丢在这家寿司店的厕所里?如果是惯偷,一般会把钱包里的钱都拿走,然后把钱包丢进垃圾箱里,避免被查到。为什么要特意丢到这里呢?
柯南的目光在三个嫌疑人之间来回扫视,大脑飞速运转。他想起每个人进门时的细节——
那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是第一次来这家寿司店。他点餐时说的是“我要上等寿司、蒸鸡蛋羹,还有可乐”,然后问厕所在哪里,去过一次厕所。
那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以前似乎来过这家寿司店。他点餐时说“我要一份普通寿司和乌龙茶,还有这个限量的当季烤鱼,今天还有吗?也要一份。”他没有去过厕所。
那个时尚女性看起来像是这家寿司店的常客。她点餐时说“和平常一样就好了”,在得知老店员出车祸后,点了威士忌苏打和海鲜盖饭,要求多放芥末。她去过厕所。
突然,柯南的目光定格在一个人身上。他的嘴角微微上扬。
“喂,店员,有件事我从刚才就觉得很奇怪了。”年轻女人说。
“什么奇怪的?”胁田兼则问。
“为什么只有这个人,没有给我们看过他右边的袖口啊?”年轻女人指向毛利小五郎。
“喂喂喂,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呀?”毛利小五郎急了。
“你竟然在怀疑他?名侦探毛利小五郎怎么可能干这种偷窃的勾当呢?”胁田兼则为小五郎辩护。
“小五郎先生,你别听他的。”胁田兼则话锋一转,“让我看一看你清白的证据吧。”
毛利小五郎不明所以地伸出右手。他的袖口上有一块深色的污渍。
“袖口上有污渍啊!”年轻女人喊道。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毛利小五郎连忙解释,“这是刚才不小心把酱油洒在袖子上的,本来……”
“你们看一看,你们看一看!”年轻女人打断他。
“这不是血迹的颜色,是酱油的颜色!而且你们仔细……”
“明明是在说实话,听起来就像是借口。”柯南接口道。
“我说的是真的!你们要相信我!”毛利小五郎委屈地喊。
失主女性不耐烦地打断他们:“哎呀,真是的!到底是谁?赶紧给我坦白呀!到底是你们中的哪一个,在电车里偷走了我的手包?赶快给我站出来!”
年轻男人推了推眼镜:“这么说的话,我根本就没坐电车啊,我是走路过来的。”
中年男人也摇头:“我是坐公交车来的,我不喜欢满是人的电车。”
年轻女性说:“我是打出租车来的,从我们公司打车到这里很便宜。”
“那没办法了。”失主女性冷冷地说,“也怪我在电车里知道彩票中奖时一时得意忘形了。原本我还想着要是小偷老实坦白就放他一马,现在看来我也只能选择报警了。等警方介入之后,你们几个再好好洗清自己的嫌疑吧!”
她顿了顿,继续说:“……原来如此,我竟然忘了这一点!反正只要等警察检查你们的随身物品,就能查出事情的真相了。毕竟只有两种可能,那个小偷身上现在不是带着100万的奖金,就是还藏着那张中了奖的赛马彩票!”
“不,我觉得根本就没有必要报警。”胁田兼则突然开口,“毕竟小偷现在已经如砧板上的鱼,只能由我来指名道姓自白罪状了。”
所有人都看向他。
“你、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失主女性惊讶地问,“难道你已经知道小偷是谁了吗?”
胁田兼则微微一笑:“是的,一个小时前在电车里偷走了你的手包,还假装若无其事地来我们店里吃寿司,并且把手包藏进厕所里的那个人——就在你们这些人之中。”
“那你现在也弄明白了那个对吧?”失主女性急切地问。
“什么那个呀?”
“就是在我手包被偷的时候,我紧紧抓住了那个小偷右边的袖口,我手上贴着带血的创可贴,可他们的袖口上为什么都没有血迹呀?你说这到底怎么回事?”失主女性问出了最大的疑问。
胁田兼则胸有成竹地说:“原来是这个呀。我已经知道那个小偷就是为了消除血迹才特意来到寿司店的。不过这一点,我想小五郎先生应该早就发现了吧。”
他看向毛利小五郎:“解密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吧,你就像平常一样,给他们看看你的精彩推理吧。”
毛利小五郎一脸懵逼:“其实我还没有搞懂到底是怎么回事去……”
柯南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还得靠自己。
他转向小兰,用天真的声音问:“小兰姐姐,你知道为什么猪肉炒生姜里要加入生姜吗?”
小兰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愣了:“这个……不是因为这道菜名里有生姜两个字才加的哟?”
“那不是因为加生姜会更好吃?”
“可不仅如此。”柯南摇摇头,“那是因为生姜还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所以能够让肉质变得更加柔软,口感更好。而我们的血液里面也有蛋白质,沾在衣服上的血迹很难清洗干净,就是因为蛋白质附着在了衣服的纤维里。所以说,只要在血迹上滴上一些生姜汁,就可以把血迹清洗干净了。”
“是吗?下次我也试试看。”小兰若有所思。
毛利小五郎立刻恍然大悟说:“要是这么说的话,没错,醋腌姜片,就是把生姜用甜醋腌过之后再切成薄片。所以点了很多醋腌姜片的这位小哥,偷彩票的那个小偷就是你!”
他指向戴眼镜的年轻男人!
“你去厕所的时候,先把放在怀里的手包给藏了起来,然后用醋腌姜片的汁水,把袖口上沾到的血迹给清洗干净了。”
年轻男人脸色一变,但很快镇定下来:“等一下,我怎么可能会是那个小偷呢?”
“喂喂喂喂,别在这儿装傻了。你刚刚说过你有想看的电视剧,所以想早点回家。”胁田兼则说。
“是啊。”年轻男人点点头。
“赛马结束之后,小五郎先生他们来到我们店里,时间是下午4点多。之后大概过去了一个小时,这位女士来到我们店里差不多是下午5点。你说要早一点回去看电视剧,是在这位女士来找小偷之后,那个时候大约是5点半。你是走路到这儿的,那走回家应该花不了30分钟。那段时间电视上在播的就只有动画片和少儿电视剧。”
年轻男人推了推眼镜,得意地说:“我我想要看的就是一个少儿电视剧啊,名字叫做假面超人!今天敌方老大的心腹会出场,所以我想看!怎么,假面超人,不可以吗?”
他继续说:“还有,虽然不是很懂具体的原理,但是用生姜汁清洗的话,生姜的颜色也会粘在袖口上吧?如果像你说的那样,还得洗掉那个颜色吧。的确如此,你要是还不相信,你可以查看我的随身物品,我身上可没有100万,也没有赛马彩票!”
他把自己的口袋都翻了出来,确实什么都没有。
“喂,你们也快点把东西拿出来!这样就能知道小偷到底是谁了,对吧?”年轻男人对其他两个人说,“大叔,可是还有那位大婶,你得快点!”
“这不行啊,你哪只眼睛看我像大婶了?”年轻女性不满地说。
三个人都拿出了自己的随身物品——钱包、手机、钥匙等等。但确实,谁身上都没有100万现金,也没有那张赛马彩票。
失主女性绝望了:“没有,都没有……”
“我知道谁身上有那张赛马彩票。”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
柯南看向毛利小五郎:“喂,小兰姐姐的爸爸,快把钱包拿出来。”
小五郎愣住了。
小兰突然明白了什么,她站起身,对失主女性深深鞠了一躬:“阿姨,其实是我爸爸在投注站和别人撞到了一起,他不小心把别人弄掉的赛马彩票装进了自己的钱包里。真是的,所以真的很抱歉!”
失主女性愣住了。
“知道错了就好。”她叹了口气。
结果拿出来一看,发现根本不是自己的那一张。
“嗯?什么?”毛利小五郎还没反应过来。
“亏我买的是压中能进前二的连赢彩票,投了5000日元呐!”失主女性越说越气,“翻了200倍,所以奖金是100万日元!你可别来瞎搅和呀!”
“对、对不起……”小五郎被骂得抬不起头。
“哎呀,真是受不了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要回去了!”失主女性转身要走。
“请等一下!”柯南喊道,“还没有找出那个小偷呢!”
失主女性停下脚步,狐疑地看着他。
“给我让开!那我也要走了!”年轻男人也站起身。
“那我也……”中年男人跟着站起来。
“等等,你们都给我站住!”失主女性挡住门口,“你们想跑吗?”
“那个,你们都冷静一点。”胁田兼则试图打圆场。
“他竟然是买的电影票?请等一等,各位。”毛利小五郎脖子上中了一针,然后突然说。
“刚才你说你喜欢推理,所以我想看一看你到底有多厉害,现在看来你还差远呢。”他对胁田兼则说,“流浪厨师先生。”
胁田兼则的表情微微变化。
毛利小五郎转向众人:“生姜里的确含有能够分解蛋白质的蛋白酶,但是除了生姜以外,还有一个东西也含有蛋白酶,那个东西就是——萝卜。”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个中年男人身上。
“用包着白萝卜泥的手法,尽情的拍打沾有血迹的衣服正反两面,然后用纸巾覆盖在血迹上就能吸掉血迹。如此重复三四次,便可以擦得干干净净了。而且和生姜不同,这样还不会沾上颜色。”
柯南指着中年男人:“这位先生应该就是用这个方法来厕所里擦掉血迹的。所以,偷钱包的那个人,是你吧!”
中年男人脸色铁青:“可是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看到菜单上有烤鱼才想吃的吧?毕竟一般的寿司店里也不会卖烤鱼的呀。”
“哦?”毛利小五郎的声音平静无波,“他在点餐时说过:‘还有这个限量的当季烤鱼,今天还有吗?也要一份。’那就证明他之前来过店里,知道店里有卖烤鱼这道菜。”
“而且,把偷来的手包带到这家店里,还藏进了厕所,就说明他不是个惯偷。”柯南继续说,“他应该做梦都想不到,失主会根据手包里的手机GPS定位追到这里来吧。”
失主女性激动地点头:“没错!快说到底是谁偷了我的手包!我知道偷包贼就在这家店里面!”
毛利小五郎看着中年男人:“但是他为什么要选择跑到寿司店来擦血迹呢?明明只要回家脱掉衬衫或者扔掉衬衫就好了。那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自问自答:“那是因为他还有事要办,如果袖口上沾着血迹会很麻烦。那名年轻人有不想错过的电视节目要看,而那位小姐要回家参加网络拍卖,所以他们的袖口上沾了血迹也不要紧。但是这位戴眼镜的先生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