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起太早,一切如常地去方夫人那儿请了早安,又一起用了早膳。
期间,方睿自是开口说起了今天要出门的事。
听闻儿子今日打算带着媳妇“阿清”去镇上转转,方夫人连连点头,眼角笑纹舒展,也是老怀大慰。
不错不错,成了婚,这小子也终于在一步步放下婚前对这桩婚约,以及对水清的反感了。
还成,他还知道要哄媳妇,也算榆木疙瘩尚可雕也。
昨晚的花园之约,她后来是听过下人汇报的,方睿竟是将水清领到花园中转了转,就把人直接晾在那儿,自行回了书房,然后再一个人回了房。
当时就听得她一口老血哽在心头,这孩子怎地这么不开窍……简直白费了她命人张灯布置的心意!
还好,媳妇水清是个耐得住的,倒是没表露出什么不满,更没来找她诉苦,就只是独自在花园里枯坐了许久,这才回了房。
不过,方睿犯了混回去后,好歹还晓得要坐等水清回来,两人才洗漱安置。
不知道小两口关上门后怎么聊的,但起码早晨两人相偕而来,方睿明显神采奕奕,比新婚那几天有精神得多,而水清瞧着也气色不错,两人神情之间并无芥蒂。
老话说得好,夫妻俩床头吵架床尾和,也是有点道理的。
她这些时日也瞧出来了,水清的性子有点淡,比当初刚来方府时还淡,话少,安静,但儿子现在似乎挺吃这套?
方夫人复又放下心来,虽然方睿有些不解风情,但这风情解了是能当饭吃,还是能在过日子时当银钱使?
想到银钱,方夫人特意从檀木匣子里取出两封银钱,一封给了儿子,一封给了水清,又拉着儿媳的手,笑语慈和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让她难得出门一趟,别拘着花钱,再当着水清的面嘱咐儿子也要对媳妇多上心,水清看上什么就给她买。
方睿此刻倒也灵光了,点头应是。
婚后,水清留在方府要应付方夫人的机会,可比对着方睿多多了,她自然地对大方的婆婆浅笑应声,“多谢母亲费心。”
方睿在一旁看她这杏眸微弯的样子,有点不适应似地,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方夫人见水清这般作答,也是满意得很。
她自己也是从新媳妇那时候过来的,岂不知这一旦嫁了人,比之待字闺中时,好似又多套了几道枷,拘束只会更多,并不曾多几分自由。
再加上,水清在方睿一直对她的冷淡态度,以及他婚后没多久便离家这两件事上,都不曾表露怨尤,看上去一派平常心,包括昨晚被晾在花园的那一出,这孩子受了一时的冷落也没委屈挂相,今早两人看着已经和好了。
这确实是个省心的,也懂安分过日子的道理,那既然已是自家人,她这个婆婆当然希望他们夫妻和和美美,不过是花些钱银的事儿,她还没那么抠门。
等方睿和水清坐着马车出门了,再真正到了镇上时,已经晌午有余了。
方睿这趟有事要办,自然不肯叫小厮来顺和长随方成跟着,找了个理由让他们去帮他办旁的事,就自己领着水清出门了。
就连本应跟着水清出门的孙、马两位嬷嬷,他也一并打发了,没肯叫她们随行。
他还记得水清坐马车容易犯晕的事,照旧比着陪她回门那次,还是由他先亲手将她扶上马车,再坐在外面亲自驾车。
方睿在校的这段日子,水清坐了好几回驴车,其实已适应了一些,所以这次她想试试待在马车的篷厢里,自己是不是能受得了了。
结果很不错,她确实是适应了,除了开始有点晕,稍微调整了下坐姿平复片刻后,果然就没什么不适了。
今日是个晴天,日头有些烈,她正好不用在外面挨那阳光晒,舒舒服服坐在篷厢里,小茶喝着,小点心吃着,乡间小道不算崎岖,在这平缓的摇晃中,她差点睡个回笼觉。
方睿一个人赶了一路的车,一直以为水清在路上会想出来坐会儿,谁知镇子近在眼前,她在篷厢里都没吱声。
他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垂下的车帘阻隔了视线,里面的人不声不响,倒叫他心里空落落的。
再往前走了一段,他心下更有些无趣,可让他就这么叫来车夫替换自己,他再重回篷厢,与水清在那狭小的空间里相对而坐,大眼瞪小眼,他又宁可坐在外头。
镇口的青石牌坊已渐行渐近,人声也次第鼎沸。今日也是赶巧了,镇上有大集,路上人多,城里人更多,还不曾进城,他们的马车速度就慢了下来。
等好不容易到了镇上,道路更狭窄,行走更拥挤,方睿又不是那种脚下大路当自家开的霸道个性,总要为着路上的行人或者其他牛马驴车让道,来个几回,他便有些不耐,干脆一手扬起长杆短梢的鞭子空甩了一响,另一只手拉紧缰绳“吁——”了一声,控制马匹停下,叫了车后头的车夫来,接手替下他,就利落地跳下了车子。
反正这一段也走不快,他干脆绕到了篷厢一侧,步伐悠然地往前步行。
水清逐渐听到外面变得喧闹起来,便挑了窗帘朝往外看,不想方睿正走在外面,看到她从车窗处露出的小半张脸,就顺便告诉她今天有集的事。
“等会儿到了镇里,马车开道不方便,你得下来自己走一走,咱们正好逛逛。”灿烂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映得一双星眸也闪着细碎明耀的光。
虽然他这趟回家,就是为了办乡镇府盖章出具的证明,领水清出门的最终目的也是这个,但既然想好要带她逛一逛玩一玩,他也不会敷衍了事。
水清点点头,继续看向在方府那算得上十里八乡的大宅里也看不到的热闹。
这镇不大,最繁华的主街也不过两丈来宽。
一丈有余的青石板铺就的路面居中延伸,早被行人的鞋底磨得光滑如镜,却又在缝隙里嵌着经年的泥垢,偶尔还有一两片豆芽大的小草叶,顽强地探出头来,再被踩得扁扁的。
而石板街道的两旁,各留一条夯着实土的步道,约半丈不到,此刻已经被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各式各样挑担赶车进城赶集的农户小贩,占了个满满当当。
好多人呐……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水清来到这个世界,是从原身不该有的记忆里看到过大婚当日的情形,方府也是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而回门宴那次,她也见到了不少的人。
但统统没有这次多,感觉她此刻视线所及之处,乌泱泱全是人。
本来没再晕马车的她,这一刻,突然有点晕人了……
所幸,这不适应只是一时的冲击,但看她对着街上挤满的人,面上忽然呆了一下的样子,方睿立刻忍俊不禁。
水清倒也看到他脸上更盛几分的笑意,没理他。
走在篷厢窗边的俊朗男人以手掩唇,轻咳一声,问道,“等会儿,你是想先逛街,还是想先去什么店里看一看,坐一坐,歇歇脚?”
他问得周到,一方面是昨晚就决定要带她好好转转,另一方面也是想将人哄得开心点,才好开口请她帮忙。
水清这一路坐车而来,根本足没沾地,哪里需要歇脚,但要她立马加入这街上摩肩擦踵的人群,她还是敬谢不敏。
不过,她确实对这镇上不熟,便单手抚在窗沿边问方睿:“有什么安静些的地方?”
瞧今天这集市热闹的程度,安静的地方怕是不好找……方睿的视线逡巡一圈,忽地眼前一亮。
“那边的书斋,如何?”他指向一个方向,水清顺着看过去,只见青砖灰瓦的窄巷拐角处,挤着一间小小的门脸。
店门不过丈余宽,黑漆木匾上题着“味书斋”三字,阔大端正的描金颜体字已有些褪色,底漆也因木板的开裂而稍显斑驳,匾额四周则叫雨水灰尘经年累月地洇出浅淡的旧痕。
因为这座书斋坐南朝北,背着阳光,又窝在街对角,中间隔着喧闹的重重人群,还有吃食摊上冒着的热气,水清微微眯了眯眼睛,原本只是想看清书斋罢了,却有一朵悬空的桃花苞意外闯入了她的眼帘。
嗯?
她下意识看了一眼近在窗前的方睿,代表他的那只花骨朵还在他头顶上方飘着,颇有几分欢欣的模样,不像娇艳芬芳的桃花,倒似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向日葵。
既然这只花骨朵不是他的,那就是沈南林,或者孟秋泽的?
虽然他们三人头上的桃花各不相同,目前又都绽放了一点,放在一起对比,她自然能看出不一样,但要她就这么一眼判定这朵忽然冒出来的到底是姓沈还是姓孟,那就太为难她了。
毕竟,即便那声音叫她去“得到”他们和那两朵花,她也没多稀罕,更没多看几眼。
人的样子她是记住了,花的样子就……
她想了想,再度凝神虚视,果然见到还有一只桃花苞,正孤零零身处更远的地方,那也是当初沈孟二人离开时前往的方向。
看来,他们中的一个人,又重新回到这小镇了。
“去不去?”方睿见她似乎一直在眺望那间书斋,又道,“这书斋我以前常去,虽然书不多,也不是很兴时,但还兼卖茶点,坐那儿嗅着墨香吃点东西,喝喝茶,顺便歇一歇,也不错。”
水清敛回视线,对他点点头,“好。”
而与此同时,与整个镇中心的热闹大集相比,要门庭冷清不少的味书斋中,身穿衬衫西裤的清贵青年站在一排书架前,面带笑容地眯起他独具特色的一双桃花眼,问一旁穿着灰色半旧长衫的书斋老板,“您这儿,可有旧版的《楚辞集注》?”
书店老板四十来岁,长得就是一副酸儒老学究的模样,闻言放下了手里正在擦拭的一方砚台,抬起头来,“先生要找什么版本的?”
青年笑容不变,“民国十年,商务版。”
书斋老板像是来了谈兴,“先生看着这般新派,竟也钟意此等古作?不知,先生最爱其中哪篇?”
青年似是随口而答,“钟意倒是谈不上,这书买来我也要是要送人的,我只略读过其中的《国殇》一篇,确实言之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