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寺的表是午后递进宫的。
表不长,一页。联名的人不少——宗正寺的卿、两位少卿、四个丞,还有七八个宗室的闲散官。名字按辈分排,最上头一个是赵枢。
表上写的是两件事。
第一件:待正之字,宜速清。
第二件:请复用焚文令,以火辅正。
表里有一句话,写得很直:字之不存,火最速。三月之期,若以手抄、以令禁,恐岁月不足;若以火,三日可尽。
那句话说得很客气,也很实在。
表上还附了一份估算。写表的人算过:以手抄誊录,一部《正字》要抄七日;以令禁绝,一户一查,京中需三个月;以火,三日可尽。
三日和三个月,写在纸上只差一个字。
但那一行字后面没有写别的。写表的人把估算写完就收笔了。
赵璋看了。
他没有批,也没有驳。他把那页表压在案角,压在一方镇纸底下。
看过之后就再没有动过。
第一天,没有动静。
宫里照常开门、照常早朝、照常散朝。散朝的时候,赵璋从殿里出来,走了两步,停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天,又往前走。
第二天,还是没有。
第二天午后,宗正寺的卿去了一趟宫里,求见。内侍引他在殿外站了半个时辰,出来的时候,内侍说天子在议事。他回去了。
第三天一早,宗正寺又递了一道表。
第三天一早,宗正寺又递了一道表,内容和前一天那道一个字不差,只是名字多添了三个。
赵璋还是压着。
到第三天午后,宫里传出话来,只有两个字:留中。
留中不发。
这四个字传到宗正寺,宗正寺的人没有说什么。传到学宫,学宫的人也没有说什么。传到街上,街上的人不说话——街上的人这三天本来就不说话。
东市那半条街的招牌已经摘下来了大半。有几家摘下来搁在门槛上,有几家干脆抬进了屋。门上只剩门板,门板上什么也没有。
只有聚丰号那块匾还挂着。那块匾太沉,两个人抬不动。
第三天夜里,文察司。
司主堂的门是开着的。
堂里没有点大灯,只在案角点了一盏。裴照坐在案后。他面前摊着一份昨日的公文,摊了很久,一个字也没有批。
门外的脚步声很轻。来的人没有让人通传。
院里的值夜人在廊下打了个盹。他后来跟人说,他没有听见有人进来,也没有听见有人出去,可天亮的时候,堂里的灯已经灭过一回了。
来的人进堂之前,在门口站了一息。他站在门槛外,先往堂里看了一眼——看的是案上那块金令。
屠戈走进来。
他没有带随从,也没有带仪仗。他穿的还是那身深青官服,袖口收得干净。他走到案前站住,先朝裴照拱了拱手。
裴照抬起头。
他说,大人深夜来,有什么事。
屠戈说,有一件事,白天来不方便。
裴照朝案子对面抬了一下手,请他坐。
屠戈坐下了。
他坐的时候把衣摆往两边理了理,理得很平。他坐的是客人那一侧,坐得很靠里,背没有挨着椅背。
两个人中间隔着一张案。
案上摆着三样东西:一盏灯,一份摊开的公文,还有一块金令。
金令摆在案的正中,摆在灯和公文之间。
屠戈先看了一眼那块金令,看的时间不长。然后他把眼睛挪开。
他开口了。
他说,焚文令封存三月。
他说,这是你们天子的慈悲。
他说,如今字乱至此,慈悲也该收一收了。
裴照没有答。
他把那份公文合上,推到案角,腾出一块空处。他合公文的时候用的是左手,右手一直放在膝上。
屠戈等了一会儿。
他又说了一句话。
他说,裴司主,你烧了二十年。
他说,你比谁都清楚——字这东西是烧不干净的。
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
他说,可烧不干净,也要烧。
他说,烧给活人看。
他说,字这东西,烧掉的是纸,留下的是怕。他说,一个人看见自家的字进了火,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写那个字。
他说完这一句,看了看裴照。
堂里静了一息。
灯芯爆了一下,火苗矮了半寸,又立起来。
裴照坐在案后,两只手放在膝上。他没有看屠戈,看的是案上那块金令。
屠戈从袖子里取出一卷纸。
纸是黄的,卷得很紧,边上用一道细麻绳捆着。他把纸放在案上,用两根手指往裴照那边推了推。
纸推到案的中线就停住了。
他说,这是令文。
他说,天子留中三日。按大衍的旧例,天子留中不发的奏本,事涉宗室者,由宗正寺代颁。
他说,这道令,今日已经颁了。
裴照没有立刻去拿。
他看着那卷纸,看了很久。
他问了一句。
他问,大人要烧什么。
屠戈笑了一下。
他说,先烧那三千张。
他说,那三千张字纸,如今在纸人巷。文察司今夜就去取。
他说完,站起来,把椅子往后推开半步。他朝裴照拱了拱手,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停下。
他没有回头。
他说了一句。
他说,裴司主,左手写字,写得惯吗。
说完他就走了。
脚步声在院子里响了几下,出了角门,就没了。
堂里只剩裴照一个人。
他坐着没有动。
坐了一会儿,他伸出左手,把那卷纸拿到面前。
麻绳捆得很紧。他用左手解了两下,解不开。
那根麻绳打的是一个死结,结头压得很紧。他把纸卷掉了个头,从另一头解,还是解不开。他把纸卷立在案上,用左手一根一根地抠那个结,抠了一会儿,指甲里进了麻屑。
最后他用牙咬住了绳头,用左手一拉。
绳子断了。
他把断下的那截绳子放在案角,摆得很正。
绳子断了。
他把令文展开。
令文不长,七行。
他一行一行看。看到第四行的时候,他把灯往纸边挪了挪。看到第七行,他把灯挪回来。
看完,他把令文重新卷起来,卷得和原来一样紧,只是没有再捆绳子。
他把那卷纸放在案角,压在公文底下。
然后他伸手,把那块金令拿起来了。
金令是金的,巴掌大小,一面刻着焚,一面刻着文察司的官印。二十年了,它被他的手摸得两面都发亮,边缘的棱角磨圆了。
他把它举起来,举到灯前。
他举令的那只手是左手。右手还放在膝上。
这只右手,三个月前还能拿笔。他最后一次用右手写字,写的是三司会审那一日的判词。写到第三行的时候,手抖了一下,纸角跟着动了。从那以后,他用左手。
令上有一道裂。
那道裂是头一回从焚字的第一笔裂到最后一笔,走到了边缘,边缘上起了一道新的细纹。
这几个月,那道裂一直在长。
长到现在,从令头一直裂到令尾。裂得很直,裂得很细,裂里透不出光。
只差一线,就要断。
他把金令翻过来,看背面。背面也有一道,位置一样,深浅一样。
他把金令转了个向,对着灯,从那道裂的两边对着看。灯很暗,裂很细,他看了很久,才看清那道裂走到了哪里。
走到离令的边缘还有一根头发那么宽的地方。
再长一点,就断了。
断了以后,这块令就是两块铁片。它还能压在那个字上,可它不再是令了。
他想了一件事:令断了,他算什么。
他没有想下去。
他把金令轻轻放在桌上。
放的时候他没有让令面朝下,也没有让它侧着。他把它放得和原来一样——令面朝上,压在那卷令文上。
放完,他坐回去。
堂里很静。
他坐在案后,看着案上那块令。看了一会儿,他开口说了一句话。
他说,断吧。
那天夜里,文察司东院出了十几个人。
他们提着一盏灯,从文察司侧门出去,绕过两条街,走到纸人巷的巷口。
巷口没有人。巷子里也没有灯。
领头的那个在巷口站了一会儿。他先抬头看了看巷子里那几家的窗户——窗户都黑着,没有一盏灯。
然后他抬手,让人进去。
巷子不深。他们走到最里头那间院子前,推了推门。
门没有闩。
进去以后,堂屋里是空的,灶膛是凉的,案上什么也没有。
里屋的门开着。
领头的那个举着灯进去。他绕到墙角,弯下腰,把搭着的那张旧席子掀开。
席子底下是六捆纸。
六捆,每捆五百张,用麻绳捆着,捆得很齐。纸是旧的,边上有的烧过,有的缺角。
他把灯凑近了一点。
纸上有字。有家书,有账目,有一张描红簿,还有一块布——布上是绣的,绣的是半行字。
领头的那个看了一会儿,把席子放回去。
他站在屋里,回头看了一眼门外的人。
他说,搬。
搬了半个时辰。
六捆纸,两个人抬一捆,从里屋搬到院子里,再从院子里搬出巷口。巷口停着一辆平板车,车是从文察司拉来的,车板上垫了一层油布。
纸一捆一捆码上车。
码完,领头的那个站在车前数了一遍。他数了两遍,第二遍跟第一遍一样。
他抬手,让人拉车。
车走了。车轮压在青石板上,声音很闷。走出半条街,那声音就听不见了。
纸人巷那间院子里,里屋的席子还搭在墙角,只是底下空了。
风吹进来,把席子的一角掀起一寸,又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