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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找我去分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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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我穿上了白衬衫

作者:小饼龙虾 | 分类:武侠 | 字数:40.8万字

第3章 找我去分局帮忙?

书名:26岁我穿上了白衬衫 作者:小饼龙虾 字数:3.7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4 07:35:05

林铮破了幸福小区系列盗窃案后,在城西派出所彻底站稳了脚跟。

以前所里的老同志见着他,嘴上夸年轻有为,心里多少有点嘀咕——觉得这小子不过是运气好,再加上一股子愣劲儿。可那案子办得实在漂亮,从监控里抠出嫌疑人特征,三天蹲守,单人追捕,连审讯都拿下来了。如今所有人再见到林铮,眼神都变了。连管后勤的大姐都打趣:小林啊,你这身手,待在派出所委屈了,迟早得去市局。

林铮只是笑,该巡逻巡逻,该值班值班,半点没飘。

这天早上,他刚帮辖区一个早餐店调解完一起油条溅到路人衣服上的纠纷,回到所里,就看见老周办公室里坐着一个陌生人。那男人三十多岁,皮肤黝黑,穿一件深灰色的夹克,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截锁骨。他坐姿很随意,但腰板绷着,像张拉满的弓。

小林,来。老周招招手,这位是分局刑侦大队的副大队长,陈锋。

陈锋站起来,上下打量了林铮一眼,伸出手:林铮?听说过你。幸福小区那个系列盗窃案,是你办的吧?

是,陈队。林铮握手,感觉对方掌心全是老茧。

陈锋开门见山,我们手里压着一个案子,人手紧。今天来你们所借个人,周所推荐了你。怎么样,跟我去跑两天?

老周在旁边补充:分局的案子,本来轮不到咱们派出所插手。但陈队那边确实抽不开身,你跟着去,多看多学,别逞能。

林铮点头:明白。

……

案子发生在分局辖区的一个中档小区,死者叫李婷,二十八岁,某广告公司策划,独居。

昨天凌晨六点,小区保洁发现她躺在三号楼楼下的草坪上,浑身是血,早就没气了。初步勘查,死者是从七楼自家阳台坠落,阳台栏杆上有攀爬痕迹,门锁完好,屋内没有搏斗迹象。分局法医的初步判断是:自杀。

但李婷的父母从老家赶来,死活不认。他们说女儿性格开朗,上周还打电话说升职了,不可能跳楼。而且——李婷母亲哭着说——女儿脖子上有掐痕,她看见了。

如果是自杀,哪来的掐痕?陈锋带着林铮走进现场,一边戴手套一边说,但法医第一次勘查时,脖子上的皮下出血被当成了坠落伤。家属闹到分局,局长让我重新查。可我手里还有一个绑架案,三个兄弟连轴转了四十八小时,实在腾不出人。所以,这案子你先帮我盯着,从外围摸排开始。

林铮站在客厅中央,环顾四周。

房子收拾得很整洁,北欧风格的装修,浅灰色沙发,白色茶几。茶几上放着一本翻开的时尚杂志,旁边是一个陶瓷杯,杯底有一小圈褐色的咖啡渍。阳台的门开着,风一吹,白色纱帘轻轻飘动。

陈队,我能看看卧室吗?

随便看。

卧室同样整洁。大床,床头柜上摆着一盆多肉,一个充电中的手机。衣柜门半开着,里面挂着各式各样的职业装。林铮蹲下来,看床底——只有一双棉拖鞋。他又打开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放着一些常用药品、充电器、和一个日记本。

林铮翻开日记本,最近一页是三天前写的:项目终于过了,王总答应给我升职,下周请爸妈来城里玩。生活真美好。

一个准备升职、计划接父母来城里玩的人,凌晨跳楼自杀?

林铮皱起眉头。

他走到阳台。阳台栏杆是铁艺的,一米二高。栏杆外侧有几道新鲜的划痕,像是鞋底蹭的。如果李婷是翻越栏杆跳下去的,那她应该是站在栏杆内侧的台面上,再往外跳。但台面很窄,只有二十公分宽,而且——林铮蹲下来仔细看——台面上没有脚印,只有几道模糊的擦痕。

陈队,你看这里。林铮指着台面,如果她是自己爬上去的, barefoot 或者穿袜子,至少会留下完整的脚印或压痕。但这上面只有几道横向的擦痕,更像是……被人抱起来,脚悬空挣扎时蹭的。

陈锋凑过来看,眼神变了:继续说。

还有,客厅茶几上的那个杯子。咖啡渍在杯底,说明喝完了,但杯口朝外,放在茶几边缘。一个要自杀的人,会先把咖啡喝完,再把杯子规规矩矩放好吗?而且——林铮走回客厅,指着地板,茶几和沙发之间有三块地板砖的缝隙里,有极少量深褐色的液体,已经干了。我怀疑那不是咖啡,是血。死者脖子上有掐痕,如果她在客厅就已经被控制,甚至受伤,那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陈锋直起身,盯着林铮看了好几秒:你小子,不是来帮忙跑腿的吗?怎么搞得像主侦?

陈队,我瞎琢磨的。

不,你说得有理。陈锋掏出手机,我让技术队过来,重新提取客厅血迹,还有阳台栏杆的指纹。

……

接下来两天,林铮几乎住在了这个案子里。

他调取了小区前后三天的所有监控,坐在分局的电脑室一帧一帧地看。监控显示,案发前一晚,也就是李婷死亡当晚的十一点十七分,有一个戴黑色鸭舌帽、穿深色运动服的男人走进了小区三号楼。由于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十二点零三分,这个男人离开,步伐很快,右手插在兜里。

他是谁?陈锋问。

不是小区住户。林铮调出门口监控,他没有门禁卡,是跟着别人进来的。而且,他进小区的时候,兜里鼓鼓囊囊,像是装了什么东西。出去的时候,右兜瘪了。

林铮又走访了李婷的同事。一个和李婷关系不错的女孩告诉林铮,李婷最近和一个叫周明的男人在谈恋爱。周明三十二岁,做建材生意,离过一次婚。李婷本来挺认真,但上周发现周明在外面欠了几十万赌债,还偷偷用她的身份证在网上贷了五万块钱。李婷提出分手,周明不同意,两人大吵了一架。

案发当晚,周明在哪儿?林铮问。

他说在家睡觉。陈锋翻着笔录,我们问过了,没有不在场证明,但也没有直接证据。

林铮想了想:陈队,能查查周明的通话记录和定位吗?

已经申请了,明天出结果。

第二天,通话记录和基站定位出来了。案发当晚,周明的手机信号确实在他家小区附近,但——林铮指着定位图——陈队,你看,他家在城东,定位显示在城东基站覆盖范围内。但李婷家在城西,如果他是开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关键是,他当晚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手机是静默状态,没有任何通话和数据流量。一个平时半夜还在刷短视频的人,偏偏在案发时间段安静了,这不正常。

陈锋猛地一拍桌子:传唤周明!

……

周明被带到分局时,还在装糊涂。他长得白净,戴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像个读书人。

我和婷婷是吵架了,但我爱她,我怎么可能杀她?周明一脸委屈,你们警察不能冤枉好人。

林铮坐在审讯桌旁边,没说话,盯着周明的右手看。周明下意识地把手往桌底缩了缩。

周先生,你右手手背有几道抓痕,新鲜的,结痂不到三天。林铮开口,能解释一下吗?

周明一愣:我……我家猫抓的。

你家没养猫。林铮把一份物业登记表推过去,我们查过了,你小区不让养宠物,你也没办过宠物登记。

周明的脸色变了。

还有,林铮从包里拿出一个透明证物袋,里面装着一根头发,这是在李婷卧室床角发现的,棕色,带毛囊,DNA比对结果明天就能出来。周先生,你染过头发吧?上个月还是棕色,最近才染回黑色。技术队在你家卫生间地漏里,也提取到了同样的棕色头发。

周明的额头开始冒汗。

林铮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砸得很实:李婷指甲里的皮屑,DNA也送检了。周先生,你手背上的抓痕,和李婷指甲的型号完全吻合。你当晚十一点进入小区,十二点离开。李婷脖子上有掐痕,阳台栏杆上有你的指纹——你抱她上去的时候,她挣扎了,抓了你,对不对?

周明的嘴唇哆嗦起来。

你伪造了自杀现场,但你忽略了几件事。林铮继续说,第一,李婷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她不会穿着睡衣自杀,她当晚明明准备的是第二天要穿的职业装。第二,你把她抱上阳台栏杆时,她的脚在台面上蹭出了痕迹,那不是自杀者能留下的。第三,客厅茶几底下有她的血,说明她在客厅就已经被你掐晕甚至掐死了。你把她抱到阳台扔下去,以为能做成自杀,但你忘了,死人不会自己爬栏杆。

我……我……周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双手抱住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让她再给我一次机会,她骂我废物,说要去告我诈骗,我一时冲动……

陈锋和林铮对视一眼,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

案子破了,陈锋非要请林铮吃饭。

两人坐在分局旁边的一个小饭馆里,要了两碗牛肉面,一碟花生米,两瓶啤酒。陈锋给林铮倒上酒,林铮摆手:陈队,我值班呢,不能喝。

今天不值班,我批了。陈锋自己灌了一大口,小林,这案子要不是你,真就按自杀结案了。你观察细,逻辑密,最关键的是,你敢想。一个派出所新警,敢质疑分局法医的初步判断,这份胆气,像你爸。

林铮捏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陈队,您认识我爸?

林建国,谁不认识?陈锋放下酒杯,我入警的时候,你爸已经是市局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了。我跟他办过一起绑架案,他教我怎么审讯,怎么抓细节。那年我跟你现在一般大。

陈锋看着林铮,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你爸牺牲,市局的人都难受。但你小子,没给他丢人。

林铮低下头,吃了一大口面,热气熏得他眼睛发酸。

小林,有没有兴趣来刑侦大队?陈锋突然说,我跟你们周所说,把你借调过来。派出所能练人,但大案子才能磨出真刀。你这把刀,不该藏在派出所的刀鞘里。

林铮放下筷子,沉默了一会儿:陈队,我想去。但我爸说过,根要扎稳。我在派出所还没扎够,再给我点时间。

陈锋愣了一下,哈哈大笑:好!我等你!

回到派出所已经是晚上十点。

林铮坐在值班室里,掏出父亲的警号,放在桌上。台灯的光照在金属牌上,反射出一圈淡淡的光晕。

爸,我又破了一个案子。这次是人命案。我抓到那个坏人的时候,想起了您以前说的话——死者不能开口,但现场会替你说话。我记住了,每一个痕迹,都是死者留下的控诉。

他轻轻把警号握在手心。

爸,陈队说我是把好刀。可我想做一把有鞘的刀,不出鞘则已,出鞘就要见血。等我再稳一稳,我就去更大的战场。那件白衬衫,我穿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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